全省地税系统抓好“三个结合”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

03.02.2015  02:31

本网讯 2014年度,全省地税系统抓好“三个结合”,积极稳妥有力地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的表扬。

结合“绩效考核”促落实。 为切实加强小微企业的减免税管理,省局高度重视,三次下文明确工作要求和目标,并为落实此项工作专门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考核方案,对小微企业政策落实工作实行“双考核”,纳入到全系统内部绩效考核和政府对地税局绩效考核之中,推进工作质效。市、县各级地税机关严格按照“贯彻部署、政策宣传、优化管理方式、督导落实”四个方面的考核指标,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部门、分解到人,按照要求序时推进,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全面扎实有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结合“春风行动”优服务。 省局配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全面开展,及时制作了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问答等宣传资料,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在省政府网站开展专题访谈,在省市县三级地税网站、新闻网站、办税服务厅发布公告,以及12366短信平台推送政策信息等多种形式,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内容、办税流程、申报要求、管理方式等政策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各市州局编写《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知识读本》、《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暨调查问卷》和《致纳税人的一封信》,安排税收管理员上门将《知识读本》和《调查问卷》送至所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手中,做到送法上门。同时,按照省地税局提出的“九项便民措施”的要求,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及时强化了小型微利企业的纳税服务工作,简便了办税流程、规范了资料管理,全面取消了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的审批程序,统一改为备案管理。

结合“日常管理”提质量。 在抓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落实方面,全省地税系统的普遍做法是将落实工作贯穿于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与所得税的日常申报预缴、汇算清缴、以及后续审核、评估、分析等方面有效结合。2014年全省地税系统首先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了调查摸底,及时掌握了小型微利企业户数及其基本情况,对于应该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进行优先辅导,并优先进行受理审核。对于汇算清缴多交或少交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及时办理退税或抵减下年度应缴税款。全省地税系统及时做好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开展了优惠政策的效应评估,并向总局反馈了调查建议。

经过全省地税系统的共同努力,全省地税管辖范围内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得到了有效落实。据统计,2014年,全省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综合受惠面达到了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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