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地税一季度减免小微企业所得税2231万元
5月6日,记者从湖南省地税局获悉,今年一季度全省地税系统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受惠面实现100%,共减免税额2231.93万元,户均减免税额0.54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是市场经济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繁荣市场、促进就业、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据悉,湖南省地税局将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作为今年全省地税部门“一号督查”事项。
湖南省地税局所得税处建立健全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统计报表制度。每个季度初,召开统计报表分析会议,根据统计数据,对上季度各市、州局的政策效应进行定期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督促各市、州局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据统计,全省地税系统一季度共有小型微利企业纳税户24445户,其中盈利户4144户,盈利面为16.95%,享受优惠的企业4144户,受益面为100%,减免税额2231.93万元,户均减免税额0.54万元。“通过落实相关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负担得以大幅减轻,企业积累增加,盈利预期提升,企业投资积极性提高,安置就业人数增多。”湖南省地税局所得税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如何确保每一户应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应享尽知”?
在湖南省地税局和各市、州局门户网站,都及时开辟了“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专栏,利用办税厅电子宣传屏、纳税人微信、微博、12366短信平台、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宣传平台频繁开展宣传。还编制了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手册3万余册,免费进行发放。
在各办税厅,设立“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实行“首问责任制”。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对主动放弃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纳税人,实行跟踪服务,查明真正原因,消除企业顾虑,完善管理措施。
此外,还结合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培训,重点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详细讲解,明确指标计算口径和申报表填报技巧,使每一个纳税人都能够熟练地掌握优惠申报方式方法,主动享受政策实惠。
潇湘晨报记者 赵晶 通讯员 吴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