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湖南、福建3地法院接力执结16年前积案
09.06.2017 23:36
本文来源: 湖南在线
华声在线6月7日讯(记者 刘跃兵 通讯员 伍雯婧 杨祖峰)记者从双牌县法院获悉,近日,广东、湖南、福建3地法院经过共同努力,终于将16年前一起交通案件执结。
2001年1月,在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务工的李某,驾驶手扶拖拉机将驾驶摩托车的罗某撞倒。交警部门勘察认定,李某对事故负全责。2001年7月,东莞市法院判决李某赔偿罗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1.1万余元。
2001年9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但除李某在处理事故时缴纳的4000元押金外,他在东莞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李某为双牌县理家坪乡人,东莞市法院委托双牌县法院继续执行本案剩余款项。而此后,李某下落不明,在老家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16年来,经手此案的执行法官换了好几拨,但一直没有放弃寻找此案的财产线索。今年3月,执行法官利用执行查控系统对李某的财产信息进行查询时,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在福建漳州邮政储蓄银行有个人存款。执行法官当即利用执行查控系统远程冻结李某名下的银行存款,委托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近日,法院将执行款拨付给了受害人。
本文来源: 湖南在线
09.06.2017 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