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报告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5〕2号)要求,我局对2014年度省级财政资金整体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我是主管地方税收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 2014年财政供养人员编制人数168人,实际在职人数152人。201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227.39万元,其中:年初预算4684.48万元,本年追加预算542.91万元;上年结转136.85万元;年末结余373.18万元。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6.14万元,项目支出784.92万元。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休费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税收专项工作支出,主要包括税收业务专项和运行维护专项。其中:税收业务专项支出587.92万元,主要用于税收信息调研、税法宣传、税收业务培训、税收征收管理、因公出国(境)等方面;运行维护专项支出197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平台建设、网站维护管理、网络设备更新及运行维护等方面。
二、 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文件要求,我们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考评指标对我局2014年基本支出、三公经费、项目支出和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评,主要包括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及厉行节约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情况,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整体支出控管措施
(一)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合理安排财政资金。增强行政成本意识,细化经费预算编制,在保证机关正常工作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前提下,严格控制 “三公”经费支出和专项支出。各项支出遵照预算执行,确保支出与预算的对应衔接,着力提高预算执行力。
(二)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规模。我局在既有的制度办法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完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配置使用和因公出国(境)等管理制度和审核程序,将 “三公”经费严格纳入预算管理,严控 “三公”经费支出。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501万元,实际支出433.63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86.55%,比2013年减少29.71万元,下降6.41%。具体情况是:
1、公务接待费。2014年我局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9万元,实际支出178.71万元。我局在公务接待中做到了“四严格”,即严格预算管理,规定接待经费严格控制在预算额度内使用;严格审批程序,规定了公务接待的审批权限;严格接待标准,规定住宿、用餐原则上安排在财政指定的公务接待定点宾馆或者机关食堂,原则上都安排自助餐,如有重要接待,也以湘菜为主;严格报账,要求公务接待费用实行“一支笔”审批,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的程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我局2014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预算为272万元,实际支出222.13万元,我局对公务车辆管理实行“四定”,即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和定点集中停放制度。每月公布一次各类车辆行车里程及公里油耗情况,并把车辆燃油费和维修费列入驾驶员年度考核内容;严禁公车私用,每周都有专人对公车入库情况进行巡查登记,设立了《车辆使用及运行记录台账》,要求驾驶员详细记录每次出车情况,确保了车辆的安全使用。
3、因公出国(境)费。我局认真落实中央的要求,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审批政策,不断压缩因公出国团组数和因公出国人员人数,每个团组在境外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0天。2014年因公出国费32.79万元,较2013年减少12.8万元,下降28.08%。
(三)加强对公用支出中重点费用的管理。规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开支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列支,控制会议培训的数量、规模,简化会议培训的形式;控制差旅活动的人数和天数,不安排无明确目的的公务考察活动;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和压缩办公经费支出,各项费用严格控制在预算额度内使用。
(四)重视对项目支出的管理。牢固树立"先预算,后支出"的观念,项目支出严格纳入经费预算,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资金,监督用款单位按照资金用途专款专用,根据批复的预算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没有纳入预算的项目不能支出,确保资金运转规范有序。2014年项目支出784.92万元,比2013年减少118.87万元,下降13.15%。其中税收业务工作专项支出587.92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税收信息调研、税法宣传、税收业务培训、系统税收征管等方面;运行维护专项支出197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平台建设、网络设备更新及运行维护等方面。
(五)规范大宗商品的购置管理。大宗商品购置执行预算管理制度,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商品购置,依照省财政厅每年公布的湖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和程序,依法实行政府采购。我局的政府采购项目均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2014年政府采购执行率达98.01%,执行情况良好。
(六)规范资金结算管理。经费报批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各项支出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办理,各项费用严格按照经费审批程序审批后才能报销,杜绝不合理的开支。资金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结算有关规定,尽量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结算方式,规范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保证资金支付的安全、透明、规范,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
四、改进方向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和约束机关理财行为和程序,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支出改革的特点,不断更新管理思路,在规范财务收支和控制经费增长上,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牢固树立行政成本意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编制数 2014年实际在职人数 控制率 168 152 90.48% 经费控制情况 2013年决算数 2014年预算数 2014年决算数 三公经费 463.34 501 433.63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238.82 272 222.13 其中:公车购置 0 0 0 公车运行维护 238.82 272 222.13 2、出国经费 45.59 50 32.79 3、公务接待 178.93 179 178.71 项目支出: 903.79 693 784.92 1、业务工作专项 697.99 453 587.92 2、运行维护专项 205.8 240 197 公用经费 1848.48 2067.48 2049.86 其中:办公经费 70.15 83 73.51 水费、电费、差旅费 491.91 526 507.49 会议费、培训费 67.45 80 53.89 政府采购金额 —— 856 839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 0 0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批复规模(㎡) 实际规模(㎡) 规模控制率 预算投资(万元) 实际投资(万元) 投资概算控制率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对财务管理、国内差旅、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培训活动、办公用品、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都制定了相关制度,各类支出严格按规定范围标准列支,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及项目支出,规范管理财政资金。
(2014年完工项目)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投入 | 13 | 预算配置 | 13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厅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8 | 8 | ||||||
过程 | 61 | 预算执行 | 20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5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5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梯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 无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 无 | ||||
预算管理 | 41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8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8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6 | ||||
过程 | 61 | 预算管理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
| 8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 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6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 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 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 | ||||
产出及效率 | 26 | 职责履行 | 8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绩效办2014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 8 |
履职 效益 | 6 | 经济效益 | 6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6 | |||
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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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行政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6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80%(含)-90%,计4分; 70%(含)-80%,计2分; 低于70%计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