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二环线内苏圫垸违规办养猪场 臭味难闻水被污染
捞刀河村一些养猪场的污水直接排到外面,使沟渠中的水受到污染,变得乌黑发亮。 均为 本报记者 摄
捞刀河村部分村民违反规定,将猪棚租给外来养殖户养猪。
本报记者
“猪粪臭味让人几乎受不了,环境受到污染,打的地下水不敢喝!”近日,北二环线内苏圫垸多位村民致电本报热线96333,诉说自己遭遇的烦心事。按照长沙市的相关规定,长沙城区北二环内应全部退出畜禽养殖业。然而,记者连日来在走访中发现,尽管当地经过退出治理,现状已得到明显改善,不过苏圫垸内仍然有很多养猪户,环境污染一定程度上仍在继续。
记者调查 苏圫垸内仍有不少养猪场
苏圫垸内畜禽养殖业退出情况如何?近日,记者来到苏圫垸内探访。
从北二环彭家巷下桥,沿着马路进入苏圫垸,在捞刀河村16组的一条马路旁,远远地就闻到了扑面而来的异味。随后,出现在眼前的是发黑的简易石棉瓦棚屋,小院子一角架着两口大锅,一口盛着正在熬煮的猪饲料,一口则装满潲水,散发出腐臭味。棚屋里,分隔的多个猪栏内躺满了大肥猪,有好几十头。
“今年猪价不好,没什么赚头,本来这些猪可以出栏了,暂时还养着等等。”提起养猪,在院子里忙碌的一对中年夫妇“诉苦”。据自称来自新化县的这对中年夫妇介绍,今年以来,他们是帮袁姓住户养猪。旁边的袁娭毑接过话说,养猪是家里的经济来源。当记者问及是否知道当地为城区二环线内不能养猪时,老人表示并不太清楚。
随后,记者来到捞刀河村12组。正在玩麻将的村民魏爹爹告诉记者,他家隔壁就是一个大型养猪场。顺着老人的指点,记者注意到,与他家一条水沟之隔的对面棚屋里,一个个猪圈内躺着有大有小的肥猪。记者走进该养猪场,大门口不远处一口装满潲水的大锅异味扑鼻而来,旁边就是一排排猪圈,记者粗略数一数,里面足有200头之多。
在该村10组,一位苏娭毑透露,组上有多个大型养猪场,每一个基本上都是100多头的喂养规模。这些养猪场多是租给了来自邵阳等地的外来养殖户。
村民抱怨 猪粪臭味难闻,水被污染
当地粗放养猪的背后,带来的是环境污染。“天气热的时候,水沟里苍蝇蚊子特别多,我们连门都不敢开!”在捞刀河村9组,提起养猪一事,一位老人抱怨道。
原来,这位老人的邻居把房屋租给外来养殖户养猪。现在只要一打开门,就可以闻到猪粪臭味,一天到晚,尤其是大热天,老人只得门窗紧闭。老人指着邻居家一栋简易平房告诉记者,这就是邻居家的猪棚。记者看到,猪棚外的水槽中堆满了猪粪,顺着沟渠一直流到了屋前的水塘中。水中长着一层浮萍,拨开浮萍,池水呈现黑色。“以前还养了鱼,现在都死了。”老人一脸无奈地说。在老人家里呆了一会,记者就被蚊子咬了几个包。老人说,自从邻居家变养猪场以来,他就发现自家蚊虫明显多了。
苏娭毑也告诉记者,三四年前这里的井水就被污染,不能作为饮用水,现在井水打上来,看上去清澈,放一会儿就会出现黄色的沉淀物。不仅如此,村里的干渠还漂着猪粪,用这些沟渠的水浇灌稻田后,由于水太“肥”,水稻都难成活。
在记者采访时,恰逢一位村民提着水桶去打水。“现在我们只能喝地下水,这里家家户户都打了摇井。但是养猪污染了水,如今有的摇井里出来的地下水也有沉淀物,喝起来有涩感。”另外一位苏姓老人说,他家这边地下水水质还算好,上十户人家来他这里打水喝。
在走访中记者发现,捞刀河村受养猪污染比较突出,尤其在靠近芙蓉北路一带的垸内,小水渠里看到的水乌黑发亮,部分临靠大型养殖户的水渠段甚至堆积着一层厚厚的猪粪,散发出阵阵刺鼻的臭味。
为何不退 租金诱人,部分村民不愿放弃
从2011年开始,长沙就在芙蓉区浏阳河以西区域、天心区和雨花区三环线以内区域、开福区和岳麓区二环线以内区域,以及湘江长沙段、浏阳河、捞刀河、圭塘河、龙王港等流域两侧200米城区范围内退出畜禽养殖业。2013年底前,长沙城区分期分批逐步实现畜禽养殖业退出。而二环线内的苏圫垸,正属于养殖业退出范围。
然而,为何苏圫垸捞刀河村养猪至今仍在继续?在采访中,捞刀河村一位村民告诉记者,几年前村委会就对这些违规养殖户进行过清理,但是效果并不理想。根据养殖退出安排,村里对猪棚给予每平方米几十元补偿,但当地村民却并不愿“赶走”外来养殖户。这位村民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个猪棚通常可以划分为八到十个猪圈,一个猪圈一年就可获得1000多元的租金,一年下来,一个猪棚就可以收1万元左右的租金。“得到这一次的补贴,以后猪棚就得空着,哪里比得上出租猪棚呢?”这位村民说。
记者了解到,由于养猪的习惯在当地由来已久,面对政府要求退出养殖业亮起的“红灯”,当地有部分村民仍然难以舍弃能带来经济利益的养猪习惯而继续自行养殖。“我们年纪大,不可能到外面打工挣钱,只好搞养猪咯样的老行当来维持生计。”在捞刀河村10组,一位养猪多年的村民如是说。当然,也有个别家庭养猪是供自己吃的。
对于苏圫垸一部分人退而不出、违规养猪的现象,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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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排定湘江两岸
规模养殖退出时间表
为落实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今年8月,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湘江干流两岸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根据湘江环境容量,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按时完成湘江干流两岸规模养殖退出任务。
《方案》要求,2014年10月31日前,湘江沿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划定与公告。
2014年年底前,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库区湘江干流两岸1000米、长沙综合枢纽库区以外湘江干流两岸500米范围和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陆域保护区内年出栏300头以上生猪以及牛、羊、禽限定规模养殖场(小区)全部退出或搬迁;2015年年底前,以上范围年出栏50-300头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全部退出或搬迁。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须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配套建设或改造与养殖规模相应的养殖污染防治设施。2015年底前,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处理达标率达到75%;力争到2016年底前,达标率实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