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环保局在浏阳市南阳村开展农村垃圾分类试点

08.04.2016  18:08

      4月7日,长沙市环保局在浏阳市大瑶镇南阳村开展《环保法》下乡、进企业活动,指导当地村民群众开展垃圾分类。

  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生活垃圾中30%—40%可以回收利用。市环保局驻村干部李嘉介绍,市环保局将在南阳村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分为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全面覆盖三个步骤,力争到今年底前实现全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全覆盖,实现大量减少生活垃圾终端治理的压力和成本,最终降低环境污染的目标。

  “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比如每回收1吨废纸可造好纸850公斤,节省木材300公斤,比等量生产减少污染74%……”活动指导村民进行垃圾分类,并制定了分类操作指导手册。李嘉介绍,将为每户提供分类垃圾箱等基础设施,并成立保洁员、分类指导员、分拣员、义务监督员等队伍。

  提高参与积极性,抓好源头分类的同时,还要制定垃圾分类后处置方案。按照南阳村垃圾分类试点方案,可回收垃圾将与垃圾回收公司合作,将该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或直接上门回收转运,并给村户相应的积分奖励,积分可根据《积分手册》兑现金,或到指定超市凭积分购物。对会腐烂的垃圾,如餐厨垃圾等,封闭转运至太阳能垃圾减量化处理设施,采用生物制肥方式处理。有害垃圾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真正做到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利用及减量。

  活动由长沙市环保局机关党委组织,由市环保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邓峰带队。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陈启栋介绍,活动旨在让更多农村群众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市环保局机关党委、机关党支部、青工委、妇委会、志愿者群团组织和政策法规处、宣传教育处及局属监察支队、监测站工作人员还为乡镇和企业送去《环保法》手册等宣传资料,并与乡镇企业代表座谈。

  活动当天,市环保局领导干部还在南阳村开展了植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