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税局曝光两起涉税典型违法案件

09.04.2015  13:12

  湖南新闻网长沙4月8日电 (通讯员 何勇飞 余锦钟)湖南省国税局8日对外公布两起涉税典型违法案件,其中,衡阳“1•4”假发票案主犯舒某被判刑2年半,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娄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欠款案涉案税额近70万元。

  据通报,近日,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被告人舒某、张某、曾某因犯出售非法制造的假发票罪和虚开发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二年、一年零一个月,并各处罚金三十万元、五万元、五万元。同时,追缴被告人舒某全部违法所得,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舒某等人于2009年至2013年期间购买非法制造的空白发票,向社会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和虚开假发票共计2421份,造成根据国家税收损失114万元,衡阳市国税局联合公安机关于2013年1月将舒某的虚开假发票窝点捣毁。该案的成功宣判,有力震慑了制售假发票违法犯罪分子,为进一步净化税收环境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同时,娄底市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欠款案。娄底市某煤炭贸易有限公司是2007年3月14日成立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煤炭购销业务。该公司经中间人介绍挂靠武冈市某煤矿,以某煤矿的名义向邵阳某电厂销售煤炭。2012年12月,该公司与煤矿商定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形式抵销货款,共取得煤矿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份,票面金额为4117644.43元,税额为699999.57元,并申报抵扣。2014年底,娄底市国税局稽查部门在协查中发现该公司发票和资金存在异常,经过周密调查、外围取证,成功突破该案。目前公安部门已刑事拘留4人,此案正在进一步的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