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我省2016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06.04.2016  11:24

各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单位:
  
  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已经发布。为认真做好我省2016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把握新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申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是潜心治学、打造精品、追求卓越的体现,是推动“社科湘军”多出一流成果和一流人才的重要契机。2016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有一些新的要求:一是申报人资格由往年“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提高到“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二是对没有受到国家社科或自科基金资助的入选成果,资助强度由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相当提高到与重点项目相当;三是申报数据录入统一采用2016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信息登记汇总表,不需要下载申报系统录入数据。各有关单位要在认真学习把握《通知》精神的基础上,积极发动和精心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学者(包括离退休科研人员)参与申报,尤其要鼓励研究成果高质量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以及精品研究成果产生了较大社会反响的专家学者积极申报。
  
  2、把好材料关,加强申报审核。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工作,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材料真实、准确、规范,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符合申报要求。要及时做好申报数据和申报材料汇总报送工作,确保申报材料规范完整。报送省社科规划办的材料包括:
  
  (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一式3份(其中2份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1份留我办存档)。
  
  (2)装订成册的成果打印稿5套,成果概要一式7份。
  
  (3)附件材料: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提交论文(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往年申请未入选成果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受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成果申报的,须提交项目结项证明。
  
  (4)电子光盘2张(1份留我办存档)。
  
  (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信息登记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以上材料版本格式、内容填写等须严格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通知》要求执行。
  
  请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于5月30日之前,将本单位纸质版申报材料和申报信息汇总表提交省社科规划办审核。经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的纸质版申报材料,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邮寄全国社科规划办(出版机构直接推荐申报的成果,由省社科规划办签署书面推荐意见后由出版机构汇总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电子版申报信息汇总表由各科研单位发送至省社科规划办邮箱([email protected]),由我办汇总后统一上报全国社科规划办。
  
  申报地点设省委大院二办公楼523室
  
  联系人:曾明
  
  联系电话:0731—82216244
  
  附件: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社科规划办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