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买的小车可免税入境?五类人群可以

06.01.2016  10:49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1月6日讯(记者 陈琳玲)不少留学生、海外工作者会选择在国外购买自用的小汽车,等到回国时,往往会面临一个问题,那就是,爱车能不能带回国内?如果可以又要怎么带回来呢?本期,我们就科普一下,在国外自用的汽车想要带进境,一共要分几步。

  目前只有5类人员可以申请从境外运进自用机动车1辆。他们是:1.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定居证明或批准文件的定居旅客。2.非居民旅客中常驻人员:境外企业、新闻机构、经贸机构、文化团体及其他境外法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境内设立的并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内的人员或是入境长期工作的专家。3.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和来华工作的海外科技专家。4.我国驻外使馆的离职人员。5.外国驻中国使领馆的外交代表。

  如果属于上述5类人员,准备带自用汽车入境流程如下。1.由所在机构向海关交验以下单证:身份证件、长期居留单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提(运)单、装箱单。专家以外的常驻人员还应交验所在常驻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常驻机构备案证》或所在外商投资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等级证书》。2.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验3.向海关申报纳税。4.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需要注意的是,从近年国外运进的自用机动车辆,属于海关监管车辆,需要接受海关监管,如果要转让,必须在海关放行之日起1年后才可以向海关申请解除监管后转让。

  “从境外运进机动车1辆,限小轿车、越野车、9座以下的小客车。无新旧和品牌限制,海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征税验放”。自用汽车进境都要征税验放,也有一部分符合规定的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比如,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无偿赠送、我国缔结或参与的国际条约和我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协议规定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的机构、人员进口的小汽车。

  其他的常驻人员、高层次人才以及定居旅客进境的自用汽车都需要缴纳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驻外使领馆离职人员携带的进境车辆仅免征进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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