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看2014·国务院新政之六:系列政策措施夯实环保基础
顺应民众呼声,2014年,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全力进行污染的治理,力度之大,前所未有。1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强调源头治理、全民参与,强化污染排放总量和浓度控制,增加了对重点区域和燃煤、工业、机动车、扬尘等重点领域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和区域联防联控的专门规定。在大气污染行动计划出台之后,目前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经基本编制完成,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正在加快推进。
治理污染不仅需要监管保障,也需要资金支持,去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认为,这一年国务院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夯实了环境保护的基础。包括,环保部与31个省市区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夯实各个省市自治区的责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要求把考核的结果报给中组部,所以各个地方开始重视大气污染防治。
目前,大气污染越来越明显地呈现区域特征,但是现行的环境管理制度难以突破属地管理模式。由于经济发展不均衡,各地在环境保护上的意愿和资金投入也差异较大。对此问题,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中心副主任马勇进一步解读。
经济之声:从大气污染防治到水污染防治,从资金保障到监管执法,去年国务院多项政策措施,力挺环境保护。总体上,我们该怎么评价这些举措?
马勇:2014年国务院采取了多项举措来确保环境治理,我认为主要有两方面的尤为突出。
首先是2014年的11月12号下发的《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这个通知的一个原则,就是要对各类的环境违法经营要实行零容忍。通知当中也有具体工作内容,有操作的工作措施还有具体的时间表,从执行层面来讲可操作层面非常强,也是对2014年4月14日通过的环境保护法具体有效的落实。并且这个文件当中明确提到了,要求实施生态环境的损害责任的终生追究,从这一点上保证这项制度的落实,保证环境保护法落实方面,力度很大。
在时间表方面,2015年6月底之前,全国要全面清理废除阻碍环境执法监管的土政策。在过去这些年一些地方土政策确实制约了环境执法,对环境保护产生了很大的负作用,所以2015年6月底之前全国要有一次全面的排查和清理。2015年年底之前要完成两件事,第一是组织一次全国性的环保大严查,第二就是环境监管执法要进行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执法的责任制,这是2015年时间表。
2016年的时间表是在2016年之前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并且完成整改任务。从文件本身来讲确实操作性非常强,也是配合环保法的实施,进行有效的落实。
第二个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污染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虽然这个办法是试行的,但这个办法是最严格的对责任与考核制度进行追责的规定。面对当前大气污染非常严峻的形势,从政府的环境责任入手,促使政府能够依法行政,各级主要的领导干部都动起来,投入具体环境监管和环境管理工作当中去,这样环境保护才有希望。
另外,它在既定文件当中明确提到对领导干部的考核的结果,要报经国务院审定之后交由中组部,作为对各地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重要依据。在这样的严格考核之下,相信环境执法、环境管理会产生比较明显的改观。
经济之声:有“史上最严”之称的新的环境保护法,今年元旦正式实施了,大家也非常期待,确实有法可依了,但是违法也必究,所以在环境监测执法方面要更严一些,您刚才也说在行政方面严格追责非常重要。另外我们也注意到,还有一种提法是用市场化的力量来推动污染环境治理,这一方面也还有些新的尝试,我们应该在哪些方面发力?
马勇:市场化推进环境保护大家一直非常关注,过去我们行政管理手段太多,市场化推进占的比例很少。实际上现在从经济制度方面,我们已经进入了市场化经济的体制当中,怎么以市场化的资源来为环境保护做出很重要的贡献,最早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明确提出,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在这方面发出一个很明显的信号。过去在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过程当中,为什么会出现企业违法成本低,收入成本高的情况?就是自然资源作为免费的资源在使用。最终的结果就是企业污染政府买单,然后百姓受损。现在我们要用市场化手段,让这些自然资源变成有产权有价值的资源。
来源: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