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文对税收等优惠政策展开全面清理

10.12.2014  11:10

  各地区严禁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

  新华社北京12月9日电(记者韩洁)记者9日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最新发布通知,将全面清理已有的各类税收等优惠政策,并明确坚持税收法定原则,各地区严禁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

  此次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旨在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对于如何规范各类税收等优惠政策,通知提出要统一税收政策制定权限。坚持税收法定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税政管理权限外,各地区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起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发展规划和区域政策都不得规定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同时要规范非税等收入管理。严禁对企业违规减免或缓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优惠价格或零地价出让土地;严禁低价转让国有资产、国有企业股权以及矿产等国有资源;严禁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减免或缓征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缴费,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允许企业低于统一规定费率缴费。此外,严格财政支出管理。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对企业规定财政优惠政策。




(稿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作者:记者韩洁)
(编辑:黄斯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