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智慧打造规范司法“行为指南”
团队智慧打造规范司法“行为指南”
2015年8月30日19时32分,职务犯罪嫌疑人蔡某在接受讯问时突然情绪失控,猛地从座位上站起来,接着倒了下去。正在值班的湖南省娄底市检察院司法警察刘文从监控视频中看到这一幕,马上意识到患有高血压的蔡某可能是血压升高而昏倒,立即拨通了该市中心医院“绿色通道”的救援电话,同时向法警值班领导朱敏捷支队长报告情况。朱敏捷立即按照预定方案采取了三项措施:通知法医赶来急救;下达派警令通知两名法警赶来办案区待命;报告分管副检察长。
19时34分,法医赶到现场对蔡某进行紧急处理。19时35分,朱敏捷和娄底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先后赶到现场。19时40分,救护车赶到办案区,法警配合医护人员将蔡某送到医院。21 时20分,病情稳定的蔡某被带回监视居住点。
上述医疗救护是娄底市检察院司法警察依据《司法警察岗位专用操作规程》成功处置突发事件的一个缩影。而该操作规程是湖南省检察机关200多人历时两年多编写的《检察执法岗位操作规程指导丛书》(下称丛书)中的一个分册。今年3月底,这套丛书已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回首这套丛书的编写过程,丛书主编、湖南省检察院巡视员薛献斌感慨万千。
不谋而合的提议
2013年上半年,在湖南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和检务督察系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等重要指示的过程中,当时分管案件管理、检务督察工作的湖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薛献斌提出了编写检察执法岗位操作规程的动议。“从案件管理、个案督察和执法考评工作中发现,检察执法岗位作为检察机关的执法终端,是检察活动中最容易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地方。细化、规范化检察执法岗位的活动,对提升执法司法水平和案件质量至关重要。”薛献斌说。
薛献斌的提议与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的思路不谋而合。在薛献斌提议前不久,湖南省检察机关刚刚发生数个司法不规范行为。痛定思痛,初到检察机关的游劝荣也正在思考:规范检察人员的执法行为应该如何着手。
“要把检察权也‘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防止检察权违规,归根结底是要对每一个检察执法岗位的具体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在这一思想指导下,2013 年7月24日,游劝荣批准了关于编制“每个执法岗位的操作规程,作为执法人员的行为规范,也是新进人员的上岗必读,还是岗位执法的考核标准”的报告,并要求进行原理研究和可行性研究。
当年8月初,“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岗位制度研究”被立项为该省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重大课题。当月底,湖南省检察院案管办组织集体讨论,确定写作思路,草拟了“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岗位制度研究”提纲第一稿。“本来只想作为一个课题进行研究。”薛献斌说,经过前期研究,省检察院决定编写《检察执法岗位操作规程指导丛书》,作为主编,“任务显然更重了”。
游劝荣作为丛书编写委员会主任,对丛书编写有更明确的意图:“立足检察实务、立足执法岗位、立足行为规范,通过提炼、升华,对检察执法实务中长期、普遍、稳定存在的实际操作行为和操作方法等进行总结和概括,按照有利于依法操作、有利于规范执法的要求,进行操作规程具体内容的创制。”
万事开头难
长沙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慧至今清楚地记得,2013年12月25日,长沙市检察院检察长陈绍纯叫她到办公室,说有“重要任务”。这个“重要任务”就是该院作为丛书的一个编写组,负责编写丛书的第12分册,内容是内部执法监督岗位。
“当时一头雾水,不知道如何下手。”刘慧对记者说,这个分册包括案件管理、纪检监察和人民监督,这些方面的参考资料很少。刘慧和编写组其他成员只好把最高检、省检察院的规定作为基础,查找了20多个兄弟单位的相关规定作为参考。
“案件管理部分可能是修改最多的。”刘慧坦言,开始他们是按照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体例来写,后来才发现这是“误区”,因为丛书要求立足于执法岗位,所以既要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又要跳出来,“只能重新写”。
“无书可参”是编写人员的切身感受。而在确定编写组之前,丛书统筹组已经“反复打磨”。
早在2013年9月,薛献斌就组织丛书统筹组讨论丛书的架构和写作思路,提出写作要求。
“开始统筹组只有我和阮洪伟两个人。”丛书统筹组组长、湖南省检察院检务督察处副处长何旭光告诉记者,由于工作任务繁重,“只能下班后抽时间搞这个。”
统筹组在多次研究的基础上,先后形成了编写提纲草稿、初稿。此后,在主编的组织带领下,统筹组对编写提纲初稿进行了修订完善,对检察机关执法门类、执法岗位和检察执法工作操作规程进行了系统梳理。
“薛检对待工作极其严谨细致,每件事都亲力亲为,想偷懒没可能。”何旭光说,仅编写提纲初稿,统筹组就反复改了四五遍。当年10月,统筹组将编写提纲初稿修订完善后提交主编审查,形成了编写提纲征求意见稿。次月,丛书编写人员确定下来。12月,统筹组下发编写提纲征求意见稿,征求各分册编写组的意见。也就是在这时候,刘慧接到了任务:“各编写组形成自己的编写计划、编写提纲。”
消除理念差异
除了“无书可参”,理念差异也是丛书编写之初遇到的难题。
何旭光回忆说,开始时理念冲突确实比较明显。有人感觉编写这种操作规程“没意义”;也有人认为平时工作繁重,编写工作将极大地增加工作量,“不现实”。所以,一开始一些人总想以办案、出庭等为由应付了事。更多的人则是没有领会丛书编写的意图,比如有的人写的内容理论性过强,不具有操作性。“要做大量沟通。”何旭光记得当时与其面对面交流的“肯定超过50个人”。
游劝荣深知解决理念问题是编写好丛书的关键。他明确提出,丛书应当立足检察实务,以执法岗位为“圆心”,以最高检《检察机关执法基本规范(2013版)》(下称基本规范)为半径,将基本规范中的检察执法工作规范细化到岗位、细化为操作规程。
为进一步明确编写要求,让编写组人员准确理解编写意图,薛献斌制定了《检察执法岗位操作规程指导丛书编写指引》,作为丛书的基本编写规范,并带领统筹组人员制作丛书编写体例说明及两个参考样本。两个参考样本分属于职务犯罪侦查和刑事执行检察内容。
“编写过程也是强化规范司法理念和行为的过程。”游劝荣说,这也是湖南省检察院决定编写丛书的用意之一。
湖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局局长刘清生作为该省屈指可数的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也承担了一个编写组的任务。“编写这么一套丛书非常有必要。”刘清生深有感触地告诉记者,自己在益阳、常德担任检察长期间,处理过多起因机械、粗暴执法引发的舆情事件,“每到一个地方,我最担心的、讲得最多的就是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接受任务后,我动手搞了写作提纲,还挑选了9个人组成专门写作班子,封闭管理、脱产编写。”刘清生笑着说,“其实,编写过程就是一个体现司法办案规范化、专业化的过程,也是一个强化编写人员规范执法意识的过程。当然,刚开始由于理念、认识不一致,我所在的编写组也出现过将内容推翻重写的情况。”
由于这种编写方式在全国检察机关范围内是一种全新的方式,负责侦查监督岗位内容的湖南省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处长许建琼所在的编写组,仅在确定写法体例上就开了七八次会。
抽调到编写组的人员都是业务尖子,对此,有的部门负责人表示不理解、有异议。薛献斌告诉记者,本来想集中半年至一年左右的时间封闭编写,后来发现“相关部门难以承受日常工作压力,只好尽量利用业余时间来搞,时间自然就长了”。
刘孙承被确定为编写人员时是娄底市检察院检察长,2015年调任衡阳市检察院检察长,但“编写任务也跟着走”。他在编写过程中对省检察院党组的这一“战略眼光”颇有体会:一是契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明确各类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的要求;二是契合中央从严治党、树牢权力“篱笆”的要求;三是契合现代管理理念。
“愉悦的疲惫感”
“接到任务后,统筹组只给15天至20天的时间就让交稿,而我们编写组有审稿流程,会反复修改,比如第一次报初稿,我们就修改了7稿,时间非常紧。”刘慧说,为了赶时间,她晚上连续看了五六个小时,眼睛都看花了。
编写侦查监督业务分册的成员,每人每年平均要办100多件案件。许建琼对记者说,编写工作“基本上是利用休息时间”,但完成初稿后有一种“愉悦的疲惫感”。他说得虽然很平淡,但其中的辛苦可想而知。
由于历时较久,编写人员的调整变化也给编写工作带来了很多困扰,仅统筹组人员就作了多次调整。为了加快编写速度,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南分院副院长路启龙也加入了统筹组。在统筹工作最繁忙的时候,长沙市检察院郭蓉、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邬炼两位巾帼英雄也被抽调进来。
路启龙对记者说,统筹工作协调难度大,还容易被误解,是个“得罪人的活”,他进入统筹组时,丛书已经有了初稿,所以“得罪的人少”,而何旭光“得罪的人多”。何旭光认为:“没那么严重,都是为了工作,即使当时有意见,最后都能理解。”但是编写人员不断调整,确实也增加了统筹组的压力。阮洪伟说,有的编写组负责人调整到另一个业务部门,但是还需要指挥、安排原先的部门人员编写,容易出现工作协调的不便;有的调离了检察机关,只能重新安排编写人员,这就需要一个熟悉的过程,甚至可能重新开始做。
除了赶进度、牺牲休息时间,保证编写质量还需要“有谋略”。湖南省检察院警务处陈华锋是丛书第10分册编写组成员,他告诉记者,虽然编写组每个人按照分工各自编写部分内容,但是为了集中团队的智慧,追求“尽善尽美”,他们编写组明确了内部编写流程。首先,每部分内容以执笔人为主,其他人也“出谋划策、拾遗补缺”。其次,编写人员相互审稿。再次,进行内部统稿。在反复修改的基础上,才将书稿交给统筹组。
郭蓉和统筹组其他人员一样,既要参与丛书统筹工作,又要完成分配的具体编写任务。在写完赃证款物流程管理的内容后,她还和同事一起进行了模拟实证操作,保证了编写内容的实用性。
检察人员的“口袋书”
“相关岗位的规程是不同经验做法的集成,实现了执法流程的模块化,完全可以作为‘口袋书’来用。”刘清生介绍,丛书的实用性非常明显,明确了不同层级执法者、管理者的责任依据,“对新来或者转岗的人特别有帮助”。
朱敏捷参与编写丛书第10分册时,提出了法警执行看管任务应当实行5天工作制,以免因连续执行任务而过于疲劳的建议。朱敏捷告诉记者,娄底市检察院试行该建议后,2015年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达到270天,保证了法警能持续协助办案,而原先的警力保障问题也得到顺利解决。
针对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其他编写组也想出了一些制约措施。如有的地市级检察院为了规避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的制度制约,将本应由自己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交由下级检察院办理。许建琼告诉记者,他们编写的岗位规程规定得很明确:地市级检察院将此类案件交由下级检察院办理,必须经过省检察院批准,如果未经批准就移交,则该下级检察院的案件管理和侦查监督部门均需承担责任。
编写人员的努力保证了丛书的实用性。2015年,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检察院法警支队接到协助追逃任务,不知如何下手,后来从编写组要来了法警分册操作规程,直接按照这个规程进行操作,当年追逃回两人,协助办案行为也十分规范。
据了解,这套丛书涉及各个方面的检察业务工作,共有818个操作规程440余万字。是“在岗人员的行为规范,新进人员的入门必读,执法质量的考评标准,检务公开的岗位样本。”游劝荣这样总结丛书的四个基本功能。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湘人素有“敢为天下先”的传统,游劝荣对记者说,湖南省检察机关组织编写这套丛书对此再次作出了很好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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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江世炎 审核: 曹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