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因公出国湖南再加“紧箍咒” 团长需签责任告知书

05.08.2016  13:39

  红网长沙8月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梁美兰 实习生 陈心宇)近期因公出国的人员要注意了,湖南出台新规要求,因公出国组团团长需签署《团长责任告知书》,在报批任务同时向外事审批部门递交该材料,明确告知团组全体成员在外公务活动必须占日程的三分之二以上等一系列要求。

  如何遏制绕道旅游区观光、缺乏实质性考察内容甚至虚报出国任务等问题,从中央到地方均出台多项政策。近日,湖南省政府外事侨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三个因公出国审批事项的调整,干部因公出国再加一道“紧箍咒”。调整从8月15日起开始实行。

  其中一项调整是,强化组团单位和团长责任,因公出国团组在报批任务时,需同时向外事审批部门递交《团长责任告知书》。该告知书需请团长阅后确认签字,并告知团组全体成员。

  该告知书中列出了因公出国的十项要求。《团长责任告知书》要求,因公出国不能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安排考察性出访,确保团组出访目的明确、任务充实。

  不得安排无关人员出访,不安排企业人员全程随访,确保团组人员结构合理、人事相符。

  督促组团单位提供真实的身份、真实的邀请函和真实的公务行程,不使用虚假材料报批任务。

  确保实质性公务活动时间占在外日程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变相公款旅游,不安排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娱乐活动。

  主动接受我国驻外使领馆的领导和监督,及时请示报告。带领团组全体人员严守外事纪律,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不出入赌博、色情场所,自觉维护国家形象。

  带领团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擅自携带涉密载体出境,不在非保密场所谈论涉密事项,注意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严格按批准的行程执行公务,不超时、不绕道,不前往未经批准的国家(地区)。如需更改行程,及时报组团单位和外事审批部门批准。

  按规定安排交通工具和食宿。不向企业、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者转嫁出国费用。严格执行收授礼品规定。

  按规定作好出访前和出访后信息公示工作。按规定做好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工作。

  回国后7天内将团组全体人员所持因公护照上交护照保管部门。回国后1个月内将出访报告上交组团单位或派出单位,并抄送外事部门。抓好出访成果跟踪落实。 记者梁美兰实习生陈心宇

   其他要求

  因公出国出境要交代级别

  《通知》要求的另一项调整是,为明确出访人员身份和职级,便于审核审批,将《湖南省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名单表》中“职务、职称”栏更改为“职务/级别”。级别包括:正厅、副厅、正处、副处、科级、普通。

  《通知》还要求,对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企业实行备案制。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企业在首次申办时,需向省外事侨务办递交《湖南省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企业负责人签名和公章式样备案表》。

   声音

  “新规出台很及时

  针对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职人员群体有什么感受?

  湖南某机关公务员赵帅(化名)说,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实施后,公款出国出境旅游得到很好的遏制,但个别变相的公款出国出境游活动依然存在。新规的出台等于说让因公出国人员头上再加上了一道“紧箍咒”,很好很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