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嘉禾县针对当地社区矫正工作的突出问题,坚持“四个注重”,有效提高了矫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社会化水平。
一、注重科学化管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加强组织建设。该县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成立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形成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多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交流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新问题、新情况。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招录12名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人员充实社区矫正工作力量。通过开展岗位练兵,专题培训,组织参加心理咨询师考试等形式,强化社矫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升履职能力。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县、乡、村、家庭以及矫正小组成员的工作任务,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村工作室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工作责任。县检察院每季度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各级社矫机构、社矫工作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形成一级抓一级的社矫工作责任机制。
二、注重规范化建设,积极打造社区矫正工作平台。该县本着“干精品,创一流,争第一”的原则,投入150余万元用于社区矫正中心平台建设,总面积达560平方米,设置监督管理区、教育帮扶区、心理咨询区和综合办公区“四大区”,是郴州市最早建设并投入运行的社区矫正平台。
三、注重常态化监管,创新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创新监管手段。针对社区服刑人员分布广、流动性大、没有高墙电网等困难,该县开发了以手机、腕带为载体,利用电信GPS定位技术,集区域监管、信息交互、警示告知、考核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司法E通社区矫正管理平台系统”,通过系统实时监控,为监管筑起了一道无形的“电子围墙”。 二是落实监管措施。按照普管、严管和宽管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分类,落实相应的报到、集中学习、社区服务、请销假等矫正制度,做到“周闻其声、月见其人、季有评议”;对社区服刑人员离开县域、变更居住地、进入特定场所、会见特定人员等予以严格审批,在重大活动、敏感时期实行重点监管。三严格监管考核。采取“抓两头,促中间”的管理方式,对表现好的矫正对象依照法律程序予以减刑,对不服从管理的矫正对象,申请法院撤销缓刑,予以收监。
四、注重社会化联动,努力提升工作实效。一是法检公司无缝对接。制定《嘉禾县社区矫正工作衔接制度》,对法律文书的接收与传送、社区服刑人员的入矫解矫与日常监管、社区矫正工作的检查监督、违反社区矫正规定案件的调查与处理以及社区服刑人员的收监等方面进行细化规范,保障社区矫正工作各项措施无缝对接和有效落实。二是多部门联动配合。民政、财政、教育等多个部门通过落实困难救助资金、实行过渡就业安置、发放农村和城市低保等多种形式进行联动帮扶。近年来,该县民政部门解决最低生活保障36人,县教育部门解决社区矫正人员子女就学6人,县人社局部门组织技能培训260余人次、推荐就业48人次。三是全社会联动参与。组织1300多名热心社区矫正工作事业的社会志愿者,参与协助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和社会帮扶,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开展。
(嘉禾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