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4年第二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的通知

05.12.2014  13:19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商务局、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市场监管监测及商贸流通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4〕6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能力,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强化流通领域市场监管,现就我省2014年第二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任务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市场监管监测及商贸流通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4〕65号)、《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完善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的通知》(商秩发〔2009〕271号)、《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领域12312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09〕120号)、《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商秩发〔2008〕503号)、《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商秩发〔2013〕434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商秩字〔2008〕7号)文件规定的具体任务组织实施。



二、项目申报条件



自2009年以来,尚未被确定为商务行政执法试点单位或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单位的市州或县(县级市),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进行项目申报。



1.地级以上城市。



(1)已建立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开通12312举报投诉服务热线电话,具有不少于5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配备了2名以上工作人员和办公设备,建立了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工作经费有保障;



(2)已建立商务行政执法队伍。执法队伍经机构编制部门正式批准成立,6名以上在编执法人员,全部持有当地法制部门核发的执法证件;



(3)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有一定基础,有相适应的办公场地和设备,建立了基本的执法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4)当地人民政府支持开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商务执法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问题有明确意见和工作部署。



2.县(县级市)。



(1)已建立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联系点,开通12312举报投诉服务热线电话,并安排1名以上专职人员负责举报投诉服务有关工作,有相应的办公场地,建立了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2)已建立商务行政执法队伍。执法队伍经机构编制部门正式批准成立,有10名以上在岗执法人员,全部持有当地法制部门核发的执法证件;



(3)执法工作有较好基础,有相适应的办公场地和设备,建立了基本的执法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4)当地人民政府支持开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商务执法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问题有明确意见和工作部署。



三、项目申报材料



1.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申报表。



2.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开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目标、主要内容、具体措施、工作安排等。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思路清晰,内容充实,措施得当。



3.有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当地机构编制部门关于商务执法和12312机构编制的有关文件(复印件);(2)当地财政部门关于商务执法和12312机构工作经费的有关文件(复印件);(3)在岗执法人员和12312人员名册及法制部门核发的执法证件(复印件);(4)当地人民政府关于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文件、决议或会议纪要(复印件);(5)申报单位建立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或联系点及开通12312热线的有关文件(复印件);(6)商务执法和12312工作制度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目录,以及对执法队伍人员管理、举报投诉工作经费等详细情况说明。



4.工作总结。包括近三年开展商务行政执法(包括开展生猪屠宰、酒类流通等执法)和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或联系点工作情况。



申报材料要按要求统一格式,编写目录和标明页码(具体格式和要求见附件2、附件3),并印刷封面和装订成册。



四、项目申报程序及审核



请符合条件申报条件的商务局会同财政局抓紧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于2014年1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分别报省商务厅(三份)和省财政厅(一份)。省直管县市上报项目需向所属市州商务、财政部门备案。市、州管县上报项目时还需所属市州商务、财政部门联合出具同意推荐函。



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对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审核,确定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确定后,省财政厅将预拨部分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清算资金。2015年9月30日前不能完成项目建设并验收合格的,清算资金一律不予拨付,并视情况追回预拨资金。



联系人: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刘建平



电话/传真:0731-82287098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省财政厅外经处:郭斯顿



电话/传真:0731-85165183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申报表.doc



2.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申报材料封面及侧边规范式样.doc



3.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申报材料目录规范式样.doc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28日



 



 



 





来源:( 湖南省商务公众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