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两型商务试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10.06.2015  21:02
 








湘商流通〔2015〕60号






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商务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为推进两型商务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商务领域两型社会建设新路子、新模式,根据《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两型商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湘商流通〔2014〕28号)的安排,现将2015年两型商务试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一)长株潭范围内,餐饮、商场、仓储行业中,积极参与两型商务试点,主动开展节能减排的企业。



(二)整体实施节能改造的商贸物流园区。



二、支持内容



(一)餐饮业



采用重油污清洗、烟油净化等先进适用节能环保技术进行厨具、空调、照明节能改造;研发生态有机套餐,倡导绿色餐饮文化,打造、宣传和推广低碳湘菜品牌。



(二)商场



采用节能灯、中央空调节能、电梯节能改造、太阳能光伏发电、车库节电、旁流水改造、节能减排在线监测等先进适用节能环保技术;采取相关措施推广绿色消费,优先采购商务部推荐的《绿色商品目录》所列产品,积极引导节能产品销售,开展“限塑行动”和“废弃家电回收”。



(三)仓储



采用围护结构保温、新型节能门窗幕墙、节能照明改造、太阳能光伏发电、热泵、节能减排在线监测等先进适用清洁低碳技术;建立节能环保相关的管理体系。



(四)商贸物流园区



采用风能、光伏等新型能源为动力,对园区照明、动力、保温隔热、水资源循环利用、再生资源利用等综合节能改造最终实现能源自给和零排放。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



餐饮业、商场及仓储行业实行属地申报原则,即由项目申请单位向所属市商务局和财政局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长沙、株洲和湘潭三市各申报一家试点园区。园区申报条件为,新建且已运行的中等规模的商贸物流园区,屋顶光伏面积在2万平米以上。



(二)项目初审



各市商务局和财政局受理项目申请后,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共同把关,进行初审,并在《湖南省两型商务试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注明初审意见,将此表及申请材料等汇总后,联合行文于7月5日前分别报送省商务厅(1份)、省财政厅(1份)。



(三)项目评审



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收到申报材料后,邀请有关单位、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支持项目及金额。



四、申报材料



(一)湖南省两型商务试点资金申请报告和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与节能减排公司签署的合同或企业自身投入的节能减排费用发票(复印件);



(四)专业机构提供的节能减排验收报告。



五、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联系人: 蔡席生;联系电话:0731-85281248



省财政厅对外经济贸易处 



联系人:郭斯顿;联系电话: 0731-85165183  



附件:湖南省两型商务试点资金申请表.doc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6月8日




 






附件



湖南省两型商务试点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金额单位:万元           2015年  月   日





申报项目名称








项目资金总额








已投入资金额








申报资金额








开户行








账号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项目简介:




本单位声明填写信息均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



 



申请单位法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日期:                                       日期:




市州商务局初审意见




单位(盖 章)



年   月   日




市财政局审核意见




单位(盖 章)



年   月   日













湘潭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科转发


来源:( 湖南省商务公众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