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04.11.2016  23:05


 



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商贸流通行业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结合商贸流通行业工作实际情况,自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在全省商贸流通行业集中力量,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组织领导
  省商务厅成立商贸流通行业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省商务厅厅长徐湘平为组长,副厅长肖彬任副组长,厅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流通发展处,负责商贸流通领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



二、工作目标
  在省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指导下,通过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等系列预防活动,督促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群伤火灾,全力维护全省商贸流通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工作内容与措施
  (一)夯实消防安全管理基础。一是开展安全生产评估。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全面细致安全生产调研和分析评估,摸清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安全生产高风险区域情况,做到情况清、底数清,并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意见。二是切实落实安防措施。督促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评估、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维护消防设施保养、组织全体员工消防安全培训。



(二)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各商务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商务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自上而下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按照要求把今冬明春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本部门年度综合考评,把责任层层分解到各行业、企业和广大社会单位,逐级抓好贯彻落实。



(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各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横幅、短信、电子屏幕和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冬春季防控工作进行宣传。开展好“119消防月”活动。



(四)全力做好重大节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把握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关键时段,重点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及加油站、油库、储备库等单位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1月10日前)。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成立相应的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行业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召开专题会议层层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重点工作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和任务。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7年3月31日前)。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自查自评、分析总结研究建立提升行业火灾防控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主要领导全面负责、主管领导分工明确,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



(二)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和单位,要切实加强督导,积极配合安监、消防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限期整改。要认真落实信息通报制度,进一步强化“首报意识”,做到及时准确上报并妥善处置。



(三)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2016年11月10日前报省商务厅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商务厅流通处)。自2016年11月起每月22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3月20日前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特此通知。



 



 



湖南省商务厅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