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白玉:社会治理创新应以民为本

24.11.2015  04:02

  

  (《湖南日报》2015年11月23日8版)

   唐白玉

   推动社会治理创新,要坚持问计于民、还权于民、服务于民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民政部门作为加强社会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的骨干部门,在加强社会治理创新中更应走在以民为本、精细治理的最前列。

   社会治理创新要问计于民。社会公众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源泉。扑下身子,深入实践,向基层的群众求教,就能在全面掌握情况、准确把握关键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切中肯綮的应对措施,形成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和完善社会治理。民政部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首先就要问计于民、民主决策。要从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准确研判民政工作形势,不做不符合基层实际的盲目决策,不搞不符合群众意愿的瞎指挥。

   社会治理创新要还权于民。现代社会治理的特色在于通过吸收社会参与还权于民。还权于民的核心就是让老百姓当家作主,以政府干预和协调为主导,以基层社区自治为基础,以非营利社会组织为中介,动员公众广泛参与、衔接互动。近年来,民政部门在社会治理创新中主要是推动“三社联动”。 一是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在完善社区运转机制、优化社区干部队伍、提升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基础上,以社区为依托,组织居民采取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自治方式,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二是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坚持既积极又稳重的原则,直接登记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下延基金会和异地商会登记权限到县级民政部门,简化社会组织登记流程;注意不脱离国情、省情,一味追求社会组织数量和规模。同加强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三是壮大社工人才队伍。不断提高社会工作的认知度,逐年提升社工人才的总量和质量,逐步拓展服务领域和项目,初步形成了一支本土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工队伍,在服务社会特殊群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社会治理创新要服务于民。社会治理创新的目的是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一要舍得放权。要通过法律法规的完善、体制机制的健全,界定政府权限,明确政府职责,确保其管理到位、服务到位。政府要敢于分权、舍得放权,避免大包大揽、单向管理,要通过还权于民,推动社会治理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二要舍得放手。民政部门应落实《2016年湖南省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在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社工服务、慈善救济、防灾救灾、社会求助、社会福利、基本养老服务等方面率先进行政府购买服务。将专业性较强的社会服务放手交给社会组织和社工人才去完成,不仅能增加他们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还可让政府腾出手来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三要舍得投入。要进一步健全运转保障机制,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建立社区惠民项目资金;加大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争取力度,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非营利组织自身收入免税等财税优惠政策;按比例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置社工岗位,保证社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顺畅进行。

   (作者系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