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8人荣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每周一星

10.10.2017  13:48

由湖南省环保厅派出的第12轮第11督查组,在对山西省太原市开展驻点督查中,被评为强化督查“每周一星”。

第12轮第11督查组由湖南省派出的常德市环境监察支队李民峰、湖南省环保厅环监局黄晓波、常德市环保局武陵分局黄超、临澧县环境监察大队熊中秋、石门县环境监察大队刘强、澧县环境监察大队闫玉华、安乡县环境监察大队张成、津市市环境监察大队康雄等8名同志共同组成,对山西省太原市开展驻点督查。

一是积极谋划,切实做好督查准备工作。湖南省环保厅、常德市环保局高度重视,抽调业务精、素质高的精干力量组成督查组,并专门组织培训,结合太原市的工业企业特点,以株洲市作为专项执法检查模拟,磨合队伍,提高专业技术核查水平。他们还积极向湖南省已派出的两个督查组交流学习,了解督查工作程序,学习督查开展方法。并与上一轮督查组学习,了解太原市的基本情况,以便实现精准督查。

二是理顺工作思路,确保工作重点,全力做好督查。他们首先按研究资料、收集清单、每日上报、编写简报、任务安排、后勤保障等要求将各项任务落实到个人,明确任务。

在督查过程中,他们充分利用奥维地图等APP软件、12369投诉举报等信息,按照环保部确定的督查重点,采取区域排查、随机抽查、定点督查等方式,不打招呼、随机选点、直奔现场。同时坚持白天检查点位、晚上碰头总结、早晨制定工作计划,他们还坚持每天上午11点通过微信工作调度,对上午的工作情况汇总,及时调整工作方向,明确任务、查漏补缺,以便查的更准、更实、更细。

三是创新督查方式方法,确保督查取得成效。他们坚持合理统筹规划,根据太原市提供的最新“散乱污”清单,本周分配的1211家“散乱污”企业涉及5个县(区、市),为确保圆满完成督查工作任务,他们由前期到达的4名成员“传帮代”,分4个小组开展督查,做到合理分配任务,充分发挥团队优势。

根据环保部统一安排的核查12369环保投诉举报任务,太原市的228个核查任务涉及10个县(区、市)。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他们迅速调整,集中力量对投诉件进行核查,4个组对太原市的投诉件进行了全面核查,仅用4天他们就完成了环保部交办的投诉举报件核查任务。

在核查12369环保投诉件中,他们采取一人查资料、一人看现场的方式进行核查。他们还充分运用奥维地图,对周边环境进行现场踏勘并走访群众,了解投诉件周边敏感目标、受体情况及所投诉目标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他们严格按照环保部的要求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所有上报资料均须经过汇总人员初审、副组长复审、组长终审的“三审”关,确保上报的资料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确保上报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9月15日至21日,他们共检查企业(单位)511家,查出名单内“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 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名单内锅炉整治工作未开展等问题共81个,有效地帮助了当地进一步强化问题查摆,有力地推动了当地有关整治任务的落实进度,圆满完成了本周的督查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