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传授法律信仰的法官龙兴盛
“同学们,这一课我们主要讲犯罪构成中的‘四要件’与‘三阶层’。庭审过程中,请大家保持良好的纪律并做好笔记。”
9月17日,一堂别开生面的法律人才刑法开放课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进行。来自中南大学法学院的近百名本科生将旁听席挤得满满当当。身为主审法官的龙兴盛博士有着“双重身份”:他既是长沙中院研究室主任、一级法官,又是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特聘教授。
将课堂搬到审判现场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敲下,身着法袍的龙兴盛立即由和蔼可亲的教师变身为法官,活泼的课堂顿时严肃起来。
两名法警押着一名被告人进入法庭。庭审开始,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证人出庭作证、法庭辩论、被告人做最后陈述……整个庭审有条不紊,严肃规范。
庭审结束,龙兴盛开始向同学们提问:“根据犯罪构成的基本分类方法,该案中的犯罪构成属于什么类型的犯罪构成?”“假若你是法官,如何化解此案中的民事部分矛盾?”……庭审又变回到了课堂。因为前两个环节的铺垫,学生们回答得有条有理。
这种崭新的教学方法称为“三位一体”的嵌入式法学实践教学法,分三步走:首先由老师讲授基本法学知识,并提出问题;再由老师(法官)主持庭审,老师选择有代表性的个案进行真实的法庭审理,学生则带着问题听法庭审理案件;最后环节由老师结合庭审情况与学生互动,相互交流,共同解决在学习法律知识中产生的疑惑。
“嵌入式法学实践教学法这种上课形式非常生动新颖,有利于我们直观地感受司法活动,比传统的教学模式有趣得多。”不少学生这样感慨。
“双千计划”的践行者
庄严肃穆的庭审氛围,神色庄重的主审法官,唇枪舌战的辩论发言,低头服罪的杀人凶手……笔者被整个庭审过程所深深吸引。
“此次开放式课程是我们‘双千计划’的一部分内容。”龙兴盛告诉笔者,他将在承担繁重的法院工作之余同时完成两年的高校教学任务。
“双千计划”是教育部、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推出的一项法律人才选聘计划。在教育部、中央政法委等六部委启动“双千计划”时,长沙中院与中南大学法学院的“双千计划”已进入实质性阶段。
龙兴盛毕业于法律界的“黄埔军校”——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深厚。正是因为他渊博的学识,长沙中院在接到“双千计划”的通知后,决定选任龙兴盛担任中南大学特聘教授。
“他上课语言幽默,充分尊重每一位学生,我感觉他更多的是将法律信仰传授到每个学生心中。”同学们在给龙兴盛的课堂评分表中这样留言。
龙兴盛患有慢性咽喉炎,加上法院研究室的本职公务繁忙,给大学生授课不得不克服各种困难。“当喉咙开始嘶哑,当体力开始不支,当头发开始稀少,授业之心终不渝。”这是他在微信朋友圈对自己的“画像”。
一年多来,龙兴盛将庭审融入教学,既完成了繁重的法院工作,也完成了中南大学法学院规定的刑法授课计划。
从公诉人到法官
在进入法院之前,他曾在基层检察院担任公诉科副科长,曾经是全省检察系统优秀公诉人。工作中,他尽职尽责,认真审查每起案件,秉公执法、不循私情,用事实和证据指控犯罪,维护了国家的法律尊严。
2006年9月,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柳某涉嫌盗窃案,在看守所提审时,柳某不经意的一句话引起了龙兴盛的关注:“我还没有16周岁,我户籍证明上的年龄是我母亲为了我早日参加工作报大了一岁。”
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龙兴盛三次赶赴柳某的老家浏阳市永安镇,多方调查核实刘某的实际年龄,然后申请骨龄鉴定,最后证明柳某确实未满16周岁。最后,公安机关采纳了他提出的撤销案件的建议,有效避免了一起错诉的发生。
2007年12月,龙兴盛被选调进入长沙中院刑事审判二庭工作,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
作为刑事法官,龙兴盛公正审理每一起案件,严格遵守实体和程序规定,坚持法律和情理的融合,宽严相济,捍卫了社会良知与法律公平。
在他承办的一起抢劫杀人案中,被告人谢某因被害人拖欠其工资,进入被害人家中讨薪未果,将被害人抢劫杀害。在审判过程中,龙兴盛考虑到被告人家庭收入微薄和被害人的情况,首创了“分期付赔偿款”的措施,被告人家属按期定时付赔偿款给受害人家属,有效地化解了被告人和受害人家属的恩怨。
这样的案件还有很多,龙兴盛用他的严谨和专业真正地做到了不枉不纵,他承办的所有案件无一错案。因为他出色的表现,他被评选为“全省优秀公诉人”、“办案标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厚德重法、博学笃行,让法治梦想开花,我时刻不敢懈怠。”采访结束时,龙兴盛这样说。
法制周报: http://www.efaw.cn/a/fazhizhoubao/2014/0929/5569.html
责任编辑:禹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