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6日起,长沙市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参照全国总社和省社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规定,根据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的内容和要求及《长沙市供销合作总社企业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派出了由市社纪委书记伍春强、党委委员孙玉楼带队的考核组,通过企业领导述职、民主测评、查阅账目资料等方式对企业进行考核检查,督促各企业圆满完成全年经济指标,健全完善科学规范的内部监管体系,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