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2014年为民办实事 “22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项目顺利完成

16.12.2014  19:35

为贯彻落实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长沙市长沙县卫生局将为民办实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长沙县实施方案,长沙县精神病医院(救治救助定点医院)和2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别签订了责任状。

2014年长沙县卫生局与民政局合作对重性精神病救治救助对象进行排查摸底,在星沙时报和长沙县卫生信息网公布救治救助方式及流程,并连续开展多次专题宣传报道。长沙县严格按照省市县实施方案,对22名符合条件的患者开展救治救助,医疗费用首先按照三项基本医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报销;然后,自付费用由政府支付医疗救助费用5000元/人;自付医疗费用不足5000元的,结余费用作为患者门诊服药和后续治疗费用;目前救治救助经费已全部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