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3名环卫工状告环卫局索赔286万元
23.12.2014 10:02
本文来源: 新浪湖南
12月22日上午,环卫工谢建平、黄国兴、傅青梅等与长沙芙蓉区环卫局的劳动争议案在芙蓉区法院一审开庭,此案采取简易程序审理。
此前,潇湘晨报报道过环卫工谢若凡被辞退的案子。黄、傅两人的情况与已有生效判决的谢若凡与芙蓉区环卫局劳动争议案基本相同,均系达到退休年龄被环卫局单方辞退,且无任何补偿。谢建平系工伤后被辞退,还未达到退休年龄。
黄国兴等三人认为,环卫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和他们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购买社会保险。他们将芙蓉区环卫局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未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高温补贴、失业保险金等各项费用共计286万余元。
庭审中,被告方代理律师认为,原告主张的双倍工资已超过诉讼时效。此外,案件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不是劳动 关系主体,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原告代理律师李文英表示,该类案件原本不必再重复进行仲裁、一审二审,只因环卫局不及时履行法定义务,环卫工才不得已通过 诉讼维护自身的权益。经过一上午的庭审,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潇湘晨报长沙12月22日讯 记者刘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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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2.2014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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