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不收敛不收手,11名党员干部被处分

26.07.2016  13:37
    市纪委昨日通报了近期查处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两规定一办法”精神,持续深入推进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市国税局芙蓉分局税源管理二科原副科长饶惠云收受红包礼金问题。饶惠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调整岗位。

2.长沙县江背镇金洲村支部书记周月乔违规操办女儿回门宴问题。周月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3.浏阳市洞阳镇洞阳社区支部副书记周爱莲违规操办生日宴问题。周爱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4.宁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喻中和接受服务对象请吃等问题。喻中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天心区暮云街道莲华村违规发放慰问金等问题。李仁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职务。违规发放的慰问金全部予以收缴。

6.岳麓区坪塘中心学校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唐超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徐兰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全部予以收缴。

7.开福区捞刀河派出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时任派出所所长李宏亮、教导员周建宏,现任副所长曹新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望城区血吸虫病防治站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章世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全部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8起问题都是党员干部或单位典型不收手、不收敛的顶风违纪行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做到令行禁止,恪守党纪底线,保持本色、不忘初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坚持严字当头,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注重抓常、抓细、抓长,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坚持和完善近年来形成的有效做法,在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中继续发力加压,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氛围不淡。要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问题的纪律审查力度和通报曝光频率,对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地方、部门(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