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开”撬动司法为民的支点
湖南法院网讯 每天清晨,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厅里“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的标语依托着LED显示屏,向公众展开了开放包容、兼容并蓄的怀抱。
伴着这条醒目的标语,裁判文书上网、执行信息上网、审判流程公开、庭审网络直播、法院官方微博上线……2014年,岳阳中院“司法公开”全面提速、力度空前。
“司法公开有利于维护社会的正义之源,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有利于树立司法权威,有利于推动司法民主。”谈及“司法公开”的意义,岳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彭世理如是介绍。
仔细品味这“四个有利于”,如果浓缩成一个词语,那便是——“司法为民”。
网站微博齐开 公正愈来愈看得见
“各位网友,大家好。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今天正式开通了。”2013年12月30日,岳阳中院官方微博开通当天织的第一条“问候围脖”便“网罗”了一群粉丝。“安宁anlin”、“Ada只为好玩”等网友纷纷发帖点赞。
经过一年的运行,现在,岳阳中院微博建设已经初具雏形,分别开设了“工作纪实”、“案件速递”、“法官手记”、“文化生活”等栏目,发布微博1000余条。通过微博,人们可以更直观、更快捷地了解法院工作动态,并实现与法院的互动。
官微的开通与建设,象征着法院工作正式进入了“微时代”。
相对于微博,岳阳法院网早在2009年就已经开通。整个页面布局疏密有致、美观大方,版面设计严肃活泼,相得益彰。运行至今,岳阳法院网的点击率达到了307万次以上。2014年,岳阳法院网年度发稿率、点击率均居全省第一。
那么,法院网站、微博陆续开通,到底给人们带来了什么呢? “法院网站、微博的开通是司法公开的一个重要标志。”岳阳中院办公室主任何石朝一言以蔽之,一网一微的开通能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能让群众更了解司法、更广泛地参与司法。
法院开放活动 直观呈现司法实景
2014年3月20日,震惊全国的岳阳“10.30”特大绑架杀人案在岳阳中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张兴艳被当庭宣判死刑。那一天,正是“法院公众开放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工作者、省内十余家媒体记者等近400人旁听了该案的审理。 整场庭审庄严肃穆、操作规范,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肯定。
市人大代表陈静林表示:“邀请人大、政协委员旁听大案要案,这能让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2014年12月4日,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当天,岳阳中院第N次向公众开放,迎来了一群湖南理工学院的小游客。这些好奇宝宝在法院里走走看看,并时不时拿出手机或发微信或拍照留念。
在被问及参观法院有何感想时,学生陈戈说:“在我心中,法院一直是一个神圣的地方。作为一名法学院的学生,今天的参观更加坚定了我要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信念。”
为切实推进司法公开,加强民意沟通,岳阳中院“法院公众开放日”已经成为公众了解法院的另一重要渠道。 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共有近200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届人士参与了“法院公众开放日”,零距离接触了法官,亲身感受了法院工作氛围。
三大平台建设 可体验的司法公开
临近年底,岳阳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正在紧张审核新一批裁判文书。经过核对,这批裁判文书将赶在年前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法院将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依法能够公开的裁判文书。公众只要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就可以快捷、方便地查询到这些裁判文书的内容。”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李清刚就裁判文书公示工作介绍道,从2014年年初开始,全市法院共有17119份裁判文书上网公示,其中中院4454份。
与此同时,审判流程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业已同步开通,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开审判执行等信息。
发酵于新媒体时代的发展,2014年,岳阳中院以三大公开平台为载体构建了一个“开放、动态、透明”的司法机制。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已经逐渐成为展示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重要窗口、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重要手段、履行人民法院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
“只要拥有一部智能手机和网络就可以随时随地查看法院的信息”,这就是法院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公开平台建设的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