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10月21日讯 一次收受72万元现金、拿着合作公司的“工资卡”按时领钱、亲自在一线推荐业务……近日,湖南省高院对湖南有线原总经理李中华一案做出终审判决,李中华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
同时,对他超过千万元的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记者 虢灿 实习生 周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