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反腐决策“情报部” 湖南开展信访举报工作纪实
通讯员 邹太平 湖南日报记者 乔伊蕾
2014年,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82957件次,比2013年增长56.7%。其中,省纪委信访室受理41380件次,占全省信访举报总量的49.9%,比2013年增长57.6%。这是4月9日记者在省纪委了解到的一组数据。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形势,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聚焦中心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畅通反腐线索“主渠道”,打造党和政府信赖、干部群众认可的反腐决策“情报部”。
从“全能模式”中
“优雅转身”
“开展信访工作也要从‘全能模式’中‘优雅转身’,不能‘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家的田’。”省纪委信访室负责人说,信访举报部门应该将有限的资源、力量集中投入到受理和处理检举控告的本职上。
党章、行政监察法等党纪条规对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依法依纪依规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今后,信访举报部门将把案件查办、线索处置等原有职能,交还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主责机构,集中力量抓好主责主业。”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信访工作具体将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即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依法依规开展信访举报工作;切实履行信访举报主责,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提供有力支持;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加大引导和规范力度,维护信访举报秩序;加强内部建设,提高信访举报部门的履职能力。
“职能调整后,各地各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但绝不允许主次不分、舍本逐末、不务正业、懈怠主责。”该负责人表示,有一种情况例外,如有反映打击报复举报人问题的检举控告,各级信访举报部门可以直接进行核实,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为进一步健全举报人保护机制,信访举报部门将严格执行保密规定,防止泄露举报内容和举报人身份信息,及时制止、纠正侵害举报人权利的行为。
让案件线索 “流得其所”
成为有价值的反腐情报
如何让案件线索的“信息流”,“流得进”、“流得畅”,最后“流得其所”,成为有价值的反腐情报,一直是我省信访举报部门长期探索的问题。
省纪委信访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各级信访举报部门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分类处理信访举报件。对业务范围内检举控告,属于上级管辖范围的,及时报送上级信访举报部门;属于本级管辖范围的,要加强梳理汇总,定期报告本级纪委主要领导,并按照本机关内部职责分工及时移送交接;属于下级管辖范围的,转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并加强跟踪督促。对业务范围内外事项相互交织的信访举报,将重点处理好违纪行为,利益诉求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对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事项,将引导群众向有处理权的部门反映。
该负责人表示,对信访举报件的接收、登记、存储、流转和办理等,全过程都将严格把关,严禁积压、隐匿、截留信访举报件。对办理信访件过程中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扣压线索、泄露秘密等问题,将严肃追究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处理流程、提高工作效能,信访举报部门积极探索将科技手段运用到日常工作中。今年1月,全省纪检监察新版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在省、市、县三级同步开通运行,同时建立了一支140多人的信息管理人员队伍。新版信访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对信访件的“全程跟踪”,实现了实时监督和网上督办,真正做到底数清楚、去向明确、及时办理。
去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
接访12830人次
“现在,大量该由基层解决的问题汇集到了中央和省一级,信访举报呈现‘倒金字塔’型格局。”省纪委相关负责人透露,2014年我省受理的信访举报件中,涉及省管干部的仅占8%,下转件高达92%。
“下转件解决率的高低,决定了信访举报工作的公信力。”该负责人介绍,我省将积极探索对转送件受理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今年,省纪委信访室将依托信访举报信息管理系统这个“千里眼”、“顺风耳”,对转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动态管理,实时掌握受理和分流轨迹,力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还将采取定期检查、实地督促等方式推动下转件的办理。该负责人表示,对办理信访件过程中出现的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扣压线索、泄露秘密等典型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
为提高接访效能,省纪委出台了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轮流接访制度,规定委厅领导和副秘书长、各厅室主任每年接访不少于1次,正副厅级纪检监察专员每年接访不少于2次。据统计,2014年,委厅领导接待来访群众36批次,推动解决了大量疑难上访问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接待和处理群众来访12830人次,其中省纪委信访室接待来访群众1266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