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反渎部门全年立案侦查542人 含8名厅局级干部
渎职犯罪,被称作“不揣腰包的腐败”。检察院反渎部门,查办对象往往是身在其位而不谋其政、或虚度光阴不作为、或失察滥权乱作为的“昏官”。
湖南日报记者2月10日从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会议上获悉,2014年,全省反渎部门向渎职犯罪“亮剑”,深入推进办案工作,共立案侦查各类案件413件542人,其中县处级以上要案37人,厅局级干部8人。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游劝荣出席了会议。
去年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
会议透露,除了查办衡阳破坏选举案外,省检察院反渎局还组织、指挥查办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
2014年上半年,省检察院反渎局与省纪委加强协作,组织、指挥查办了岳阳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建国(副厅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系列案,共立案11人。
2014年8月下旬,高检院将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相关人员涉嫌渎职犯罪的线索指定湖南管辖后,我省反渎部门与交通部纪检组、监察局通力合作,果断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原院长郑孝雍(正厅级)等人以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立案侦查,目前共立案6人。该系列案是湖南反渎部门第一次承办高检院指定管辖的案件。案件的成功突破,得到了中纪委、高检院的充分肯定。
依法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索拿卡要、违规审批”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49件311人
“反渎职侵权工作要为优化环境服务。”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局局长刘清生介绍,2014年,全省反渎部门共依法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在重大工程建设、招商引资、企业发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索拿卡要、违规审批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49件311人,为优化湖南发展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4年,全省反渎部门还深入推进高检院部署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案侦查专项执法领域重点案件377件495人,侦查终结278件351人,起诉304人,判决289人,立案人数在全国位列第9名。继续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查处和预防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淘汰落后产能等9个领域渎职侵权犯罪的“小专项”活动。2013年以来,衡阳、株洲、岳阳等地共立案查处虚报冒领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渎职犯罪案件62件92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729万余元。
突出查办大要案,把办案规模抓上来
会议提出,2015年,全省反渎工作要坚持服从大局、服务大局,加大办案工作力度,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侦查模式转变,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省、市两级院反渎局要坚持带头查办大要案,要坚决克服等、靠、要的思想,主动出击找线索,突出查办在当地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以点带面,推进办案工作。要继续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着力从根本上解决基层院立案“空白”的问题。要下大力气解决办案工作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把办案规模抓上来。
会议还提出,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难点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网络舆论密切关注的焦点问题推进办案工作。坚持同步介入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注重介入调查工作的时效性,依法、独立开展调查,严肃查处生产安全、环境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