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拟推广反家暴“长沙模式” 已发出告诫书21份

23.03.2016  11:17

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暨“给妇女一个没有暴力的未来”项目评估会在长沙妇联召开。

红网长沙3月22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 通讯员 李万锋 刘汝婷)3月22日,长沙市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暨“给妇女一个没有暴力的未来”项目评估会议在长沙市妇联召开。长沙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谭慧慧出席并发言。会议由长沙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组常务副组长周琼芝主持。长沙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等相关人员出席。

2015年,长沙市着力完善了公安告诫制度和法院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保护令)的具体程序和内容,大力组织实施、力抓个案维权、撰写政策建议等,为现有的反家暴工作提供了实践模式和具体操作方法,推动了《反家庭暴力法》(草案)的完善。

2015年至今,长沙市各级人民法院发出保护令18份。2015年11月底实施告诫制度以来,全市基层派出所共发出告诫书21份。

其中,2015年11月27日,在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的第三天,长沙发出湖南省第一例家庭暴力告诫书。2016年1月,针对同一起家暴案件,长沙的法院、公安先后发出保护令和告诫令,被誉为“反家暴全国第一案”。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首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依法发出湖南省首份单独立案的保护令,该案也是全国第一份由妇联组织代为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3月8日,针对同一申请人发出的两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由岳麓区人民法院发出,此为湖南首例。

会上,与会人员分别就保护令和告诫制度在法律和行政方面的运用进行发言,并讨论了相关制度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研究如何完善和细化等。

当天下午,湖南省高院、省公安厅、省妇联专门召开座谈会,拟在长沙的告诫制度办法上出台全省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