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检察: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有了专门部门

16.11.2017  03:09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绿色发展的理念,有效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犯罪,进一步提升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双牌县检察院率先在全市县区将“林业检察科”更名为“生态环境资源检察科”。

  据了解,更名后的“生态环境资源检察科”在原林业检察职能基础上,新增了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环境监管失职等涉及生态资源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诉讼活动监督等,全面加强了生态资源执法检察监督,使得该院打击生态资源犯罪力量更加集中,案件跟踪更及时,办案更有质效,生态资源监督触角进一步延伸。

  同时,该院将以此次更名和职责的拓展为契机,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主动加强与环保、国土、水利以及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情况摸排、线索摸排、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结果反馈,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形成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合力。



责编: 江世炎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