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清:“绿色通道”助力春耕生产

19.04.2016  10:48
   湖南法院网讯   (贺力平 李博偲) “今年春季阴雨连绵,好不容易出太阳又要抓紧时间下田劳作,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为了不误农时农事,开辟‘绿色通道’,让我们少跑腿、少花钱、少误工,法律送上门,矛盾当场解,我们太高兴了。”4月18日,在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的努力下,拿到赔偿款的刘某高兴地说道。

  家住双清区渡头桥镇芹菜村的刘某2月上旬在走亲戚途中,被同村人李某骑摩托车撞伤,花去医药费用5200余元。双方因协商赔偿未果,刘某遂将李某诉至法院。双清法院立案后,考虑到双方同在一个村里,当前正值春耕农忙季节,天气又经常下雨,如果到当事人家中开庭,会使双方少跑腿、少花钱,更有时间精力搞好春耕生产。4月18日,双清法院的法官一大早就驱车前往当事人家中,下车后便立即组织双方调解,在耐心的说服下,被告李某同意出医药费4000元,刘某也同意原谅李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两人握手言和。

  双清法院为不耽误春耕春种,方便农民诉讼,开辟了“绿色通道”。一是优先审理涉农案件。在严厉打击农资市场制假、贩假、售假和骗农、损农、坑农犯罪行为的基础上,对涉及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生产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四先”原则,确保农民群众不因诉讼耽误春耕生产。 二是到案发地、当事人家中巡回开庭。该院精心制作了便民联系卡,将电话号码公布给群众,并采取电话预约、上门收案,利用早、中、晚群众空闲时间巡回开庭等措施,就地审理、调解健康权、相邻权、婚姻、赡养等纠纷,确保农民诉讼与生产两不误。三是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法律宣传活动。针对农民在购买种子、化肥、农药及签订山林、耕地等经营合同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涉法问题,双清法院法官积极向农民朋友宣传《农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解答涉农法律问题,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的能力。四是加大救助力度。对于农村五保户、留守老人等弱势群体,该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坚持“五上门”,即上门收案、上门调解、上门救助、上门送款、上门回访,使困难群众足不出户便可解决纠纷。对经济困难的农民,可以免交、缓交、少交诉讼费,让他们把有限的资源用在春耕生产上。

  据统计,截止到目前,双清法院共办理涉农纠纷15件,调撤10件,其中在田间地头当场立案6件,巡回审理9件,为贫困当事人减免诉讼费2500元,深受广大农民当事人的赞誉。 来源: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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