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检察院举行不起诉听证会 提升执法公信力

13.06.2016  19:34

  湘检网讯(通讯员 季凡 肖映辉)为保障不起诉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近日,双峰县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妇联、派出所、镇司法所、镇综治办、村干部以及村民代表等20余人就一起盗窃案举行不起诉听证会,听取各位与会人员意见。

  据了解,2016年1月20日,被不起诉人贺某经过双峰县井字镇某超市门口时,看到被害人彭某驾驶的小货车停在超市门口正在卸货。贺某趁机打开小货车副驾驶室的门,将彭某放在座位上的苹果6手机盗走。彭某发现手机失踪后,立刻通过GPS定位方式,追踪到其手机仍在井字镇附近,彭某于是报警,民警将附近的贺某抓获,并追回被盗的苹果6手机。经双峰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为3120元。

  今年4月5日,该案移送至双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办理此案的公诉科检察官发现贺某认罪态度好,犯罪情节轻微,而且被盗手机已经被追回,被害人也表示谅解,同时,检察官在走访中发现贺某有智力障碍,办理了残疾证,其丈夫和儿子都患病,村里也为贺某家办理了低保。这一系列的情况都符合不起诉的法定条件,本着化解社会矛盾的理念,经办检察官立即将此事上报分管的院领导,并获允许。

  听证会上,经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就本案案情进行了汇报,并详细说明了对本案拟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鉴于贺某的现实情况,而且也取得了被害人彭某的谅解,我建议可以不起诉……。”

  随后与会人员分别就案件具体事实、主要证据、法律规定以及办案程序等情况向承办检察官进行了提问,并一致同意了承办检察官提出的不起诉意见。“被害人选择了原谅这位老妇人,从案件事实和贺某的精神状况来看,不起诉她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而且是比较好的一种化解矛盾的方式。”人大代表李某在听证会上发表了意见。

  此次听证会的举行,也有力地提升了检察机关司法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确保了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更好地树立了“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的理念,让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也让社会更多地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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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江世炎 杨纯       审核: 曹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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