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开展清理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
日前,省厅专治办通报了我厅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根据《省水利厅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厅机关、厅直单位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个人自查自纠,主动填报《湖南省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个人情况报告表》(以下简称个人情况报告表),据统计,水利厅各单位各部门应报送个人情况表3173人,实际报送3171人(2人被省纪委立案调查,现已移送司法,暂未填报),其中参与经营性活动838人(全部为涉小水电类);已退出837人;1人参股情况需政策界定,暂未办理退出手续。
高度重视,扛起主体责任。厅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来抓,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深入动员部署。快速推进,确保工作进度。厅专治办要求各单位各部门9月14日前初步完成《个人情况报告表》填报,11月6日印发《省水利厅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方案》;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核实等方式,对设计院、水科院、施管局等单位开展了工作督查。工作务实,严把整治关口。厅专治办及时转发省专项整治办简报、通知,对来电来访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答,针对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措施。方法多样,确保整治效果。制订《省水利厅机关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抽查方案》,对2015年省厅组织开展的投资入股小水电专项清退工作开展“回头看”、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天眼查等第三方数据平台进行抽查等途径开展清理核查工作。多方配合,注重工作协调。充分利用新媒体QQ工作群与厅直各单位专治办、厅机关各部门(单位)保持日常工作联系,加强工作调度。
下一步,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主要有: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始终把发现问题线索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继续广泛查找、归集问题线索。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对专项整治行动迟缓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重点督查检查,以推动工作落实,强化责任担当。对履责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和案例。三是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防范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各类经营性活动的规章制度,尤其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敏感岗位的制度建设,促进公职人员廉洁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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