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质监局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活动

17.12.2014  17:47
      为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近日,龙山县质监局召开《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会。会议由该局谢党恩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宣贯会。
  会上,陈兴军副局长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了讲解,重点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使用单位和生产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进行了详细阐述和解读。
      学习结束后,谢党恩做了总结发言,新法修订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又迈进一大步。确立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丰富完善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了政府安全监管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质监部门是安全生产的管理部门之一,我们要认真学习和宣贯,要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法》的指导意义,会后认真学习研究,用足用好法律工具,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安全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