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规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管理

11.10.2017  23:46
           近期,桃源县出台《桃源县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规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常德市审计局对该县扶贫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发现该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县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审计整改,制定上述办法。

办法规定,县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县扶贫办)牵头负责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指导、协调和审定工作,负责组织召开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审批办公会议。县发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国土局等单位为审批办公会议成员单位,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办法对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的工作做出了具体规定。要求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按项目立项、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程序进行,由各乡镇具体办理,并对各个程序的实施制定详细的操作程序。办法指出,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原则上按易地扶贫搬迁分散安置人数安排到乡镇,由乡镇严格按政策规定统一规划、统一使用,不允许超标准投资、偿还旧债务和拖欠工程款。 办法要求监察、审计、扶贫、财政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处罚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审批领导:李新辉 供稿人:陈勇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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