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经开区集中清理处置闲置土地

31.12.2014  23:28

  为切实盘活闲置土地,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更好地促进经开区建设用地合理利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隆回县经开区正在集中清理处置闲置土地。

  9月22日,隆回县委、县政府组织县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清理县经开区闲置土地讨论会;12月22日,隆回县委、县政府组织县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了县经开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动员大会。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了闲置土地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隆回县经开区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方案》。从2014年10月20日起,集中6个月的时间,在县经开区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专项行动,目前已进入处置阶段。

  此次行动将对园区“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违法利用、长期闲置、非法转让”的闲置土地进行逐项排查、逐一分析、逐宗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对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县委、县政府将采取责令限期动工、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缴纳土地闲置费、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强制收回等处理方式。对拒不执行的,则移交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因不可抗力和因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建设迟延而形成土地闲置的,迟延原因由土地使用权人提供合法证明材料,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查核实后,可以选择延长动工开发期、调整土地用途和规划条件,由县经开区管委会安排临时使用及符合实际情况和规定的其他处理方式;对圈地、囤地和浪费土地资源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有效提高经开区土地的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