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着力“四个突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22.12.2015  18:27

  日前,桂阳县人社局以“两办”名义制定下发了《桂阳县2015年清理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实施方案》,着力从“四个突出”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支付,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突出领导,强责任。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欠领导小组。明确了清欠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对在清欠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

  突出摸排,强调度。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在20天内,迅速行动,对全县各类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摸排。责成人社部门建立专门台帐,及时下达整改指令,明确清欠时限和责任人,并定期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通报进展情况,确保拖欠工资发放及时到位。对工作进展不快的项目,县长将亲自召开会议,专题调度,并向相关职能部门下达《县长指令》,有效推动全县清欠工作。

  突出严管,强打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司法联合打击制度,建立快立案、快调查、快处理、快结案的快速反应机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做到“五清”,即:拖欠主体清、拖欠人数清、拖欠金额清、解决措施清、办案责任清,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反应迅速、立案规范、查处到位、有力打击。

  突出预防,强管理。建立健全了农民工权益告知、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农民工工资清欠部门联动和考核、行政司法联合打击、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农民工工资支付群体性突发事件预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等农民工工资保障“七制度”,使农民工工资保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