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废气排放不达标 一律从严处罚直至取缔

10.10.2014  11:33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10月10日讯(记者 廖真怡)近年来,随着星沙人口密度的不断增加,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废气、废油、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对周围群众的正常生活和城区环境质量的影响日益突出,群众对此反映强烈。针对今年县人大工作评议中聚焦的环保问题,县环保局先后在星沙街道、泉塘街道等地开展4场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环保专项培训,加大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宣传力度, 深化环保宣传教育。

  据了解,此次环保专项培训的对象为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负责人以及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企业代表。通过组织学习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危险固废管理等相关知识,数百名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进一步提高,为规范全县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的环境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各汽车、摩托车维修和汽车美容经营户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其污染防治措施经环保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车辆拆卸维修和美容时,废旧料应分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地点,废机油倒入收集桶内,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洗车间冲洗废水应建设隔油处理设施;车辆喷漆必须在烤漆房或喷漆间内进行,并配套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废气处理设施。

  县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下阶段将加大对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监管力度,加强环境管理,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对于露天喷漆和废气排放不能达标的及“三同时”未执行到位、污染严重的经营户将一律依法从严处罚,直至依法予以取缔。

[编辑:欧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