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首批13个省直管县(市)将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革试点

03.06.2015  02:23

   中新网长沙5月12日电 (记者 李俊杰)12日,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在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为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该省将首选浏阳市、茶陵县、湘乡市等13个省直管县(市)作为改革试点区域,并从资金、政策、制度和组织等4个方面进行保障。

  湖南省发改委副主任、省水利与农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亮方介绍,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而采取的重大举措,要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就必须从现有耕地中挖掘增产潜力,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因此,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构筑现代农业的基石,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支撑。

  王亮方说,长期以来,各部门按各自规划实施、规划布局分散、建设资金分散、建设内容单一、建设标准参差不齐,造成标准偏低,工程建设效益难以发挥,因此,统筹整合各项涉田资金,推进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资金统一的综合改革,是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的重要保障。

  据悉,2015年试点区域包括浏阳市、茶陵县、湘乡市、平江县、石门县、耒阳市、武冈市、慈利县、安化县、宜章县、蓝山县、溆浦县、新化县等13个省直管县市,下一步将在全省其他县市区全面推进。

  记者了解到,与以往实施的农田基本建设相比,此次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试点,主要有四大新亮点。

  在规划统筹布局上,将严格要求试点县按照湖南省政府批复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一县一图”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县级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实施。

  建设标准上,将严格要求试点县必须按照湖南省质监局新发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湖南省地方标准执行。

  同时,将明确县(市)人民政府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求县(市)人民政府对各部门下达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进行统筹整合、统一使用,从根本上打破原有部门多头管理的体制机制,实现“多个龙头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管理新机制。

  此外,将积极鼓励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减少管理环节,降低非工程费用,提高项目公开透明度和工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