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对突出环境问题开展“连环督察”

14.04.2017  12:16

为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切实解决石门县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信访问题,石门县分别于2月27日至3月3日,4月10日至11日,由县委督察室、县政府督察室、县环委会办公室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乡镇区、街道、农林场、环委会成员单位进行了督察。

督察组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针对市、县环委会交办问题及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信访清理整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察。从整体情况看,石门县大部分单位比较重视市、县环委会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信访问题,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研究,设立了领导机构,明确了工作责任,落实了工作经费,启动了整改工作。但也还存在部分环境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短板,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缓慢,环境信访投诉问题还未处理到位,乡镇环保监管站设置不规范等等。督查组要求各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把环保工作作为当前一件核心工作来抓,严格按环委会交办的清单查漏补缺,完善基础材料,按时间节点及时清理整治辖区内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

督察后,县委督察室、县政府督察室、县环委办将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督促问题整改落实,逐一销号,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的视情移交县纪委、监察局启动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