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女检察官被湖南省政府记一等功

01.06.2017  08:44
  

  湘检网讯(通讯员 戴林枫)“俗话说‘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为人民服务和让人民满意是我工作的宗旨,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能记一等功真的感到很荣幸。”祖幼珍说。

  近日,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典型,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授予50个单位“湖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授予30名公务员干部“湖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给予65名同志一等功,茶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祖幼珍就被省政府荣记一等功。

  祖幼珍,女,43岁,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茶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从检23年,她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执着追求,竭心尽力,秉公执法,恪守职责,不计名利,忘我地战斗在检察战线上,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由她承办和审批的案件达1000余件,无一超时,无一错案,无一违法违纪,无一被举报或投诉。从检23年,她凭着对检察工作的无限热爱,先后荣获县 “十佳政法干警”、株洲市文明建设先进个人、湖南省优秀检察干警等荣誉,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赢得了上级院和业内同行的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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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茶陵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祖幼珍  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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