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再度上调至80元

30.08.2016  11:03

  福利来了,养老金又上调啦!自今年1月1日起,双峰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此次上调是双峰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第三次上调,上调率达6%。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的要求,本次提高的基础养老金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本次调整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负担,省财政负担三分之二,市州、县市区财政平均负担三分之一,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养老金的上调将惠及我县14.28万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而本次调增的基础养老金,将于2016年国庆节前全部补发到位,涉及资金642.6万余元。从10月开始,双峰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按照新的标准实现按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