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四个着力”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

01.12.2015  10:29

湖南省临澧县在坚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把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着力点,出台《临澧县<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积极培育全民尊老、敬老、为老、助老人文环境,突出四个“着力”,实现老年人事业全面、快速、稳健发展。

在宣传引导上着力。 为了让人人知晓老年人权益,该县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列入“六五”普法重要内容,在报刊、广播、电视开辟专栏,刊发、刊播、解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在重大节日定期发放老龄法规和办事指南,广泛宣传老年人权益,确保让权益宣传全覆盖、记心头。在重阳、春节等重大节日开展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时,一定不忘宣传老年人权益,不忘慰问敬老典型,不忘督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在全社会形成领导带头、干部主动、群众热情的“孝亲敬老”公序良俗,营造老年人权益保障社会氛围。

在维权 体系 上着力。 为了解决老年人维权问题,该县及时调整充实县老龄工作组织体系,全县18个乡镇(区)均成立了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村(居)均成立了老年协会。把老龄工作纳入乡镇目标管理范畴,有效推进基层老龄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创新维权手段,充分发挥政法部门以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社区居委会)三级老年维权网络体系,广泛开展青年志愿者等各类助老活动,坚持用最强力量、最全网络推进老年人工作、维护老年人权益。

在生活保障上着力。 坚持把托底保障作为老年人权益保障的重头戏,全面推行农村地区老年人低保优惠制度,全县4315名60岁以上老人按政策及时纳入低保,占全县低保总人数16.4%;全面推行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全县所有家庭经济困难的80岁以上失能半失能老人均能享受由政府出资购买的养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上门理发、日间看护、代办代购、卫生保洁等;全面推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全县2.5万名老年人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对特供供养、重点优抚、城乡低保、失独老人意外伤害保险实行财政补贴购买;“十二五”期间,先后5次提高分散居住特困供养标准,从人均每年1000元提高至目前3040元,有效保障了老年人基本生活

在为 老服务 上着力 全县投入资金7500万元,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7所,年年把农村敬老院提质升级、农村幸福院建设列入政府实事办理项目,目前,全县共建设综合性社会福利院1所、乡镇敬老院17所,拥有机构养老床位2250张,专业管理和护理人员187人,基本满足特困供养和社会寄养需求;全方位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组织支村两委成员、老年协会成员、志愿者等与老年人结对帮扶,动员超市、卫生室、餐馆等社会力量开展养老便民服务,为老年人开展文化娱乐、日间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服务活动,全县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2015年10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农工党中央主席陈笠一行调研临澧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时,给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