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严格执行带机申请 抓好购置补贴源头

01.06.2016  01:31
        今年是农机购置补贴带机申请政策执行的第一年,为贯彻落实好这项政策,桂阳县农机局在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培训会议中对农机产品经销商和农机补贴受理人员做了以下规定:

1.经销商必须与购机者签订供销合同、出具购机发票,并在合同和发票中均标注购机者姓名、机具出厂编号,否则不予办理补贴申请;

2.补贴受理人员必须见到购机者本人和补贴机具,并根据供销合同、发票上的信息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补贴申请;

3.补贴受理人员必须要求购机者签订《违规风险提示表》,并将此表存入补贴资料档案中;

4.对补贴资金超过30万或补贴机具台数超过限制的申请者,经销商有义务督促其到补贴办办理“超限额审批表”。补贴受理人员在未见到已审批的“超限额审批表”前不得为其办理补贴申请。

农机购置补贴是项利国惠民的政策,我们力争抓好源头,杜绝套补、多补等违规情况的发生,确保补贴资金的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