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江华:绝不能占公家一分一毫

10.07.2015  11:20

绝不能占公家一分一毫

——江华同志的家风故事

湖南日报记者 刘跃兵 通讯员 唐世日 梁义

江华瑶族自治县大石桥乡鹧鸪塘村,有一座简朴的瑶族民居。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江华同志的故居,也是江华侄儿虞大丰的家。

7月7日,84岁的虞大丰向记者讲述起江华同志对亲属严格要求的家风故事。

家风熏陶,正直无私

江华,原名虞上聪,瑶族,1907年8月1日生。

虞大丰说:“叔叔走上革命的道路,与爷爷虞有葵、奶奶唐氏的言传身教密不可分。爷爷奶奶为人忠厚老实,公道正直。全家11口凭二老种几亩薄田、磨豆腐为生,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但二老经常接济村里的穷苦村民、孤寡老人。并敢于主持公道,为穷苦村民说话,在村里很有威信。

父母的言传身教,培育了江华正直无私的品德。1924年,江华在县立高小上学,在共产党员陈为人的启发下,开始认真思考读书不能只为了个人和家庭,更应该考虑到国家和民族的利益等问题。1925年10月,江华在湖南省立第三师范读书时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6年冬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踏实做人,靠本事吃饭

新中国成立后,江华同志身为高级领导干部,对亲属要求十分严格。

虞大丰清楚地记得,1965年,叔叔任浙江省委书记后第一次回家的情景。当晚,全家人坐在堂屋里吃团圆饭,几位晚辈想请叔叔帮忙,出去参加工作。话还没说完,江华立刻严肃起来,说:“要踏实做人,靠本事吃饭。有本事自己考出去参加工作。

1987年,虞大丰的大儿子虞庆球从湖南九疑职业学院毕业,到北京找到江华,想请他打声招呼谋个铁饭碗。江华不作声,让虞庆球写一篇关于长城的文章。等虞庆球写完。江华说:“我帮不了你,要靠自己的本事吃饭。

虞庆球从北京回家后,牢记江华的教诲,业余时间加强学习,应聘到广东一所学校当教师。两年后,参加广东省的公务员考试,成为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的公务员。

虞大丰对记者说:“我们都严格按照叔叔的教诲,靠自己的本事吃饭。我16岁下田干活,支撑起一个家。大弟虞大礼,在浙江省工作,一直是普通干部。二弟虞大澄在冷水滩当了一辈子工人。我的二儿子虞庆科因工厂改制下岗,他没有怨天尤人,与当农民的三儿子虞华一道南下广东打工。

绝不占公家一分一毫

虞大丰对记者说,叔叔教育我们不能占公家的便宜,并身体力行做出了榜样。

1985年11月,江华在回乡参加江华瑶族自治县成立30周年庆典前,要秘书买了4盏马灯。11月23日,江华回到家乡,听说县领导因村里没有通电,就擅自在他的旧居里安装了柴油发电机、6盏电灯。江华立即找来县领导,斩钉截铁地说:“立即把柴油发电机、电灯拆了。全村100户、500多人,为什么专门为我家安装电灯?这样搞特殊化不好,群众会有看法的。我从北京带了4盏马灯回来,晚上点马灯就可以了。

回到家,江华得知虞大丰在修缮旧居时,还有60元钱没还给政府,马上掏出60元钱交给虞大丰,再三嘱咐,第二天一定还上。他说:“绝不能占公家一分一毫。

虞大丰自豪地说:“这么多年来,全家人都以他老人家为榜样,没有一个人占公家的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