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再次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审

10.01.2018  10:20

  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通报》(文明委[2017]10号)。经严格复查确认,湖南省水利厅(机关)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自2005年首次获得该荣誉称号以来,厅机关不断巩固和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已经连续5届保持荣誉。

 

  近年来,我厅紧紧围绕推进民生水利发展这个中心,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狠抓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凝聚全厅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力量,取得了显著成效。厅机关先后荣获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省综治工作先进单位、省绩效考核优秀单位、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水利系统职工文化建设先进集体、省模范职工之家、第二届第三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创建提名奖、省级“文明服务窗口”、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等二十余项国家级、省部级奖项。

 

  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我们将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文明创建工作新要求,勇担文明创建工作新使命,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坚持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水利改革发展全过程,使精神文明建设成为促进水利改革发展、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劲动力,让水利文明之水常绿,文明之树常青,文明之花更加飘香吐艳!

 

 

全国文明单位复审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