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老板请黄圣依拍电影 卷3000万集资款后跑路
原标题:徐州老板请黄圣依拍电影卷3000万集资款后跑路
很多人都梦想一夜成名,邳州人王山石,曾经认为自己完成了梦想,从红酒代理商到房地产公司老板,再到影视集团总裁,他甚至投资巨资,邀请世界著名歌手维塔斯、著名演员黄圣依等人出演了一部他的“自传体”电影。
然而,王山石对“成功”太过于渴求,渐渐地迷失了自己。为了保住光鲜,他屡屡铤而走险。近日,邳州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吸储案,王山石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000余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8个月。
他的变化
经销红酒发家,进军房地产
王山石本是邳州的一个红酒经销商,他从一开始的小品牌代理商,慢慢在市场竞争中滚爬,因脑子灵活、眼光独到,拿下了法国某品牌红酒代理权。王山石代理的这款酒,逐渐受到了市场认同,产品远销江苏、山东、安徽等地。
2010年,王山石看到了房地产市场的潜力。他认为,有了红酒生意攒下的家底,入市房地产行业是水到渠成。当年4月,王山石在邳州市工商局注册成立徐州银泽抵押贷款有限公司,公司注册的经营范围是抵押贷款信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居间、代理,房屋买卖居间、代理。
要玩“大项目”,扮富豪集资
涉足房地产行业后,王山石很快就不满足公司的经营范围,想通过运作“大项目”来实现一夜成功。
通过前期考察,王山石看中了邳州市解放东路的一块地皮,这里临近公园、交通便捷又是学区,附近的几处楼盘都卖得很火。
房地产开发依赖巨额的资金投入,王山石很快力不从心。2010年到2012年间,王山石以银泽抵押贷款公司为依托,以开发房地产、经营红酒需要资金为由,通过广告牌、条幅、工作人员宣传等方式,超出注册登记时的经营范围,以高息为诱饵,与社会公众签订委托理财合同,累计吸收梁某、李某、任某等近200人的存款共计人民币2600余万。
为了获取被集资者的信任,王山石开始苦心打造自己“富豪”的形象。他在邳州老城区和新城区各投资了一处门面房,进行了豪华装修,又重金聘请宣传公司进行包装。在对外形象方面,王山石刻意营造了自己“不差钱”,除了豪车、周身名牌,平时也是动辄出入高档场所。
这下玩大了
卖楼赚不到钱,转行拍电影
有了雄厚的资金作为后盾,王山石顺利启动项目工程。可是,他从未深入研究房地产行业,眼瞅着小区的楼盘越来越高,但除去工程成本、偿还借款以及自己挥霍的部分,项目并不能带来多少盈利。
自己的首个房地产项目没能“一夜成功”,这让王山石倍感挫折,他经常观看各种一举成功(名)的影视作品、书籍。“一夜成名”对他的诱惑越来越大,他的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现在影视投资如此炙手可热,他何不投资拍摄部影视作品,真正实现“一夜成名”。
就这样,王山石再次转变了身份,他成立影视公司,多次前往北京,不惜重金结识了演艺圈的多名导演和演员。王山石再次祭出了自己的“包装术”,平时生活奢靡、花费阔绰,很多人一度认为他是实力雄厚的金主。
为“成名”剧本,拆东墙补西墙
王山石一直有一个“一夜成名”的梦想,很快他从朋友那里听说了个讲述“从农村走出来的原生态民歌手通过选秀节目一夜成名”的剧本。
王山石觉得,这正是给自己量身定制的剧本,故事里的主人公也是自己经历的写照,当即决定投资拍摄影片。
为了达到“一夜成名”的目的,王山石不惜重金,先后请来了国际著名歌手维塔斯、著名影星黄圣依、刘桦、王思懿等人出演影片,他甚至将该部电影定位为国内首部音乐喜剧电影,认为上映定会获得成功,引领影视界新类型片风潮。
然而,拍电影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前期铺垫、电影拍摄、团队维持、演员聘请等等都需要钱,为了支撑起《一夜成名》的拍摄,王山石不得不频繁从房产项目中抽调资金。
渐渐地,这部寄托了王山石“一夜成名”的电影更像是无底洞。此时,王山石早已迷失了自己,他根本不顾房产项目吸纳的是公众的集资款,一次次投入资金,王山石渴望成名的心态还体现在拍摄中,他不仅全方位参与影片制作,甚至在电影中客串角色,在电影里留下了一个操着浓重邳州口音的形象。
然而,王山石的此次投资再次折戟,2012年电影上映后,影片票房仅为数百万元。
结局无意外
集资的钱还不上跑路到北京被抓
拍电影亏损严重,很快影响到房产项目。王山石再也无法支付当初集资款的本金利息,项目工程也很快成了“烂尾楼”。此时,他累积吸收200多人的集资款达到了3000多万元,面对众多讨债人,王山石选择逃到了外地。
看到血汗钱要不回来,当初投资的储户们相继来到公安机关报案。2013年6月8日,王山石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邳州市公安局网上追逃。2014年1月26日,王山石在北京三里屯某酒吧内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抓获,同年1月28日被邳州市公安局民警带回审查。公安机关很快将徐州银泽公司的房产予以查封,并扣押了王山石所有的红酒、宝马轿车等财物。
庭审中,王山石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事实和集资数额没有异议,但对于指控的集资诈骗罪,王山石辩解他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没有实施虚假宣传和隐匿账目的行为。
邳州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山石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酌定从重处罚,鉴于王山石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主要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2012年4月至8月间被告人王山石仍然具有可预期的资金来源和收入,并存在经营活动,就在案证据,尚不足以证实这期间被告人王山石吸收公众存款时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指控被告人王山石犯集资诈骗罪的证据尚未达到确实充分,故集资诈骗罪名不能成立。最终,邳州法院判处被告人王山石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已被侦查机关查封在案的财物。(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来源: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