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长沙教育年鉴》2015卷撰稿及《湖南教育年鉴》2014卷征订工作的通知

04.12.2014  12:38

各区、县(市)教育局,二级机构,市直学校,机关各处室:

根据《关于做好<湖南教育年鉴>2015卷撰稿及2014卷发行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4〕177号)文件精神,结合长沙市教育工作特点,为做好《长沙教育年鉴》2015卷撰稿及《湖南教育年鉴》2014卷发行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长沙教育年鉴》2015卷撰稿工作

1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系统反映我市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2014年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十二五”规划》,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取得的新变化,新成就,新经验。

2 、撰稿重点: 2014年长沙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概况、主要成就、基本经验、前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市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负责人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情况;全市教育科研、教育考试、教育督导、教育管理、教育宣传、教育信息资源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及撰稿单位2014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变动等情况。

3 、撰稿要求:

(1)内容选择: 反映长沙教育战线2014年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大事、要事、新事,尤其是各区、县(市)教育局,二级机构,市直学校,机关各处室2014年出现的教育亮点和特色,同时注意反映教育系统2014年发生的重大事件、处置措施以及应当吸取的经验教训;注重从主体资料(各组成部分尤其是主要业务发展变化情况资料)、大事记资料(有重大影响事件、事物资料)、人物资料(有突出贡献的人物事迹资料)、专题资料(重大事项发展变化过程及其结果、影响详细资料)、图片资料(反映基本面貌和重大事项的照片、地图、规划图、示意图等资料)和附录资料(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原始资料)六大方面搜集情况,要求内容翔实、文字简约、数据准确,强化资料的真实性、权威性、实用性,努力做到“博(内容广博)、大(信息量大)、精(选材精当)、深(题材开拓上有一定的深度)”。

(2)条目设置: 一事一题,条目标题与条目内容应完全一致,条目内容结构合理、文字简约、逻辑严密。

(3)统稿: 为避免稿件内容重复、交叉甚至矛盾的情况发生,各单位要由专人对稿件进行初审,单位负责人进行统审。

(4)照片选送: 各单位在报送年鉴材料时,可随稿件附送照片(以电子版为佳)2~3张供选用。照片规格为6寸,并附50字以内的简短说明,说明内容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要素。

(5)审稿: 各单位要对稿件进行审查,并注明撰稿人、审稿人姓名,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上报。

(6)截稿日期: 各单位请于2015年3月10日前,将纸质文稿上报长沙市教育局史志办公室(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中路320号长沙市教育局701室);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二、扎实做好2014年《湖南教育年鉴》征订工作

2014年《湖南教育年鉴(上下卷)》从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视角全面展现了我省教育系统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工作,奋力开拓,不断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真实面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了新的依据,为广大教师和教育科研工作者开展教学与科研提供了新的借鉴,为对广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国情省情教育提供了现实素材,具有一定的使用、交流、存史、收藏价值。请各单位务必将该卷年鉴纳入图书装备书目,组织征订,即日起可到长沙市教育局史志办办理订购手续。

联系人:李甜甜

联系电话:0731-84899276

 

 

                                                                                                                                 

长沙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