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强化“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案件司法解释宣贯工作

15.03.2016  19:2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以下简称《解释》)出台后,祁阳县迅速行动,制订《关于进一步宣传贯彻<解释>的通知》,就《解释》的宣贯工作具体要求,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抓好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在全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动员会上,对《解释》的宣贯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强调,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解释》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法律条款内容,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同时,还通过开辟专栏、集中学习、印发读页、送法入企等多种措施,全方位、多渠道宣讲《解释》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着力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为《解释》的顺利实施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祁阳县安监局/蒋周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