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湖南省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综合评审工作结束

26.04.2018  09:51

4月21日,2017年度湖南省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综合评审工作在省卫生计生委举行。本次综合评审设西医、中医、预防、护理、药学5个高评委会,来自全省卫生计生系统的85位专家担任高评委会委员。各高评委会按照人社部、原卫生部有关卫生计生系列各学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和《2017年度湖南省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办法》,全面考虑参评人员综合成绩、职业操守、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各方面情况,对参评对象进行了综合评审。

  此次综合评审工作从前期准备到具体实施,呈现以下特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为确保综合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领导高度重视。会前,省职改办领导专题听取省卫生计生委职改办关于此次综合评审工作计划和方案的汇报,对评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到评审工作现场进行指导。省卫生计生委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评审前多次召集职改办负责同志讨论研究评审办法,对综合评审为什么评、评什么、由谁评、怎么评进行了明确,从评审原则、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评审程序、评审要求等方面对综合评审作出了具体规定,为评审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政策依据及组织保障。

  (二)准备细致充分。省卫生计生委职改办工作人员在评审前四个月内将所有参评人员的材料信息、参评资格、单位评分、岗位职数逐一进行全面的核对、审核和审查,对有疑问的信息重新查阅相关材料,与有关单位反复核对,甚至到相关单位进行现场调查,确保评审信息的准确性。按有关规定对贫困县考生、6-12个月的短期“三援”医疗队员、3个月以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队员在笔试总成绩加3分并公示;对符合科研或行政性综合奖项加分条件的申报人员按标准在综合成绩中给予政策性加分并公示;对符合条件的一年及一年以上长期 “三援”人员、机关分流人员进行审查、核实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经省人社厅审核同意的评审职数一一核对,明确到每一个单位相应的每一个专业。最终紧密结合各单位各专业评审职数,按照省职改办正高40%,副高55%通过率以及差额投票表决的规定,确定成绩合格人员和不合格人员提交相应学科组高评委会进行综合评审。

  (三)评委抽取严格保密。4月20日,省职改办、省人社厅机关纪委、省卫生计生委机关纪委、省卫生计生委职改办运用省职改办的评委抽取软件系统,从省职改办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中自动随机抽取和自动语音通知评委,并用保密形式打印出评委名单,工作人员不能人为干预抽取工作了也无法知晓评委名单。评委名单在第二天综合评审开评时才由省职改办工作人员当场拆封,并在综合评审工作会议上宣布,确保评委抽取工作的规范性和保密性。

  (四)评审管理全程封闭。综合评审开始前,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对所有评委和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强调了工作纪律,评委和工作人员上交全部通讯工具,所有评委和工作人员均签订《评审工作承诺书》,承诺严格保守评审工作秘密,不对外泄漏评委名单、评审结果等情况,不接受参评人员的任何查询,不向所在单位领导汇报评审情况。评审期间任何人不得翻阅与自己工作范围无关的材料,不得将有关评审材料带离评审现场。

  (五)当场宣布评审结果。各学科组高评委会评委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参评对象的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进行综合评审和差额投票表决,当场监票统票并宣布投票结果。被评审对象的赞成票数达到评委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为投票通过,记载表决结果的统计表由评委会主任委员、统票员和监票员分别签名,作为原始资料留存,确保投票过程严谨、规范,有据可查。

  此次综合评审工作领导重视、准备充分、考虑周密、纪律严明、程序规范,圆满完成了既定工作目标。综合评审工作结束后,省卫生计生委职改办将及时向省职改办备案投票表决结果,并将综合评审结果及时予以公示和发文确认。